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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族主义是现代性的政治共同体意识与行动,民族主义塑造出了民族。民族主义强调他者意识,强调民族的政治权利,也强调民族内部的平等。民族主义推动了民族国家的创建。民族国家被证明优于之前的政权组织模式,因此民族主义又成为现代国家合法性的来源。民族国家创建之后,民族主义依然存在,还会以爱国主义、分离主义等形式表现出来。对那些只具备了民族国家外表而没有实现对民族国家的认同超越其他认同的国家而言,缔造或者深化民族主义在其未来的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民族主义;民族国家;民主
民族国家是当今国际政治中最主要的行为体,民族国家是经由民族主义推动创建的。民族国家的创建过程长期、复杂而多样化,但民族主义的内涵却是同一的,是民族主义使今天的国家形态在主权之外,又确定了内部的集体身份认同。通过理论上的抽丝剥茧,揭开民族主义乃至民族国家的面纱,将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的关系进行梳理、阐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知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的多重关系,也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当今国际政治中不同民族国家所呈现的不同面貌。
学者、政客、媒体经常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内涵阐释民族与民族主义,使这两个词汇充满了复杂性。一些学者曾对民族与民族主义进行了词源学考察。德拉诺瓦指出,民族(n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文natio、nationis,意指种类、种族、人群。霍布斯鲍姆通过对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进行词源学考察后发现,民族有时指“外来者”,有时指“籍贯”,有时也指“阶级”。埃里·凯杜里则指出,历史上的民族概念“绝不符合现代的地理划分,更不符合现代人们所理解的‘民族’”。对于民族主义的词源学考察,有学者追溯到但丁的《论世界帝国》,认为“罗马民族就是最高贵的民族”是一种民族主义的表述。迈克尔·曼则较为令人信服地称“民族主义一词1774年在德国首次使用,1789年在法国使用”。对民族与民族主义的词源学考察,无助于我们厘清概念使用上的混乱。而混乱之所以产生,主要源于两个因素,一是语义的变迁,二是对于民族与民族主义产生时代的判定。在语义的变迁上,里亚·格林菲尔德指出,民族的含义经历了语义变化的之字形(zigzag)模式,以致使其含义从最初指“一帮外国人”,经过一系列变迁,发展到指“独一无二的人民”。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产生的时代上,有的学者认为民族和民族主义是古老的、持久不断的现象,也有的学者认为民族与民族主义都是现代的产物。要展开分析,首先需要对民族与民族主义做出明确判定。
我们最熟悉的对于民族的定义是斯大林的阐述: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一定义较为全面地概括了民族所具有的社会一文化特性,然而民族与部族、族群等有着怎样的区分并不明晰,因为部族或族群一般也都具有上述共同特征。为确定民族的特性,安德森将民族定义为“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安德森的定义凸显了民族的政治属性,但该定义存在的问题是将民族与主权挂钩。实际上一个民族拥有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的极端情况从未出现过。我们可以将民族认定为一种政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无疑要具有社会一文化根基,但政治性诉求是其区别于部族、族群等共同体的特色,而这种政治性诉求不一定要指向构建主权国家。民族是如何形成的?这一点很多学者达成了共识,“是民族主义造就了民族,而不是相反”。那么民族主义和民族又是何时出现的?林茨和斯泰潘认为,“现代民族观念和现代民族主义直到18世纪晚期才开始出现”。吉登斯也认为“民族和民族主义均是现代国家的特有属性”。盖尔纳则将民族主义的产生更为细致地与欧洲工业时代的来临结合在一起,他认为农业社会的社会组织完全不利于民族主义原则。但工业时代需要更多的人识文断字并掌握专业技能,劳动分工打破了个体间的隔绝状态从而形成合作状态,民族主义意识也借此传播。“向工业主义的过渡时期也必然是一个民族主义的时期,这是一个狂暴的调整时代,政治疆界或文化疆界,或者两者都在被改变,以便满足第一次使人感到它的存在的民族主义的要求”。民族主义是现代的产物,已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认同,尽管在表述民族主义的发端时不同的学者可能会追溯到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或是更早些的英国国教运动。
笔者也赞同民族主义诞生于现代,并将民族主义界定为“现代性的政治共同体意识与行动”。现代性确定了民族主义产生的时代,民族主义产生于现代化的过程中也是现代性的重要表现;政治共同体是民族主义的最重要诉求,该诉求强调他者意识,强调民族的政治权力,同时也强调共同体内成员的平等;意识与行动,指出民族主义既应是思想层面的,也应是行动层面的,自觉的意识推动自觉的行动才是真正的民族主义。
那我们该如何解释认为民族与民族主义是古老传统的判断呢?笔者认为,将民族追溯到久远的历史时代,如认为欧洲民族从罗马帝国四分五裂时期就开始形成,“1789年,欧洲已有不少的古老民族”的看法是将民族定性为社会一文化共同体,与族群等没有进行明确区分。那种将民族主义进行久远追溯的做法,是将爱国主义等同于民族主义。虽然如今爱国主义是民族主义的重要表现,但并不是历史上所有的爱国主义都等同于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是历史进程中一以贯之的现象,城邦、帝国都能塑造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对一个人所属国家与民众的爱,但既不宣扬个人与国家的政治联系,也不宣扬共同体内的平等意识,民族主义却同时具备了上述三种要素。
霍布斯鲍姆将民族主义的衍生分为三阶段,A阶段是文化、文学、风俗习惯等层面的交融时期,B阶段是民族主义先驱推动民族意识扩大,并鼓吹借助政治手段建立民族时期,C阶段是民族主义得到广大人民支持的时期。但笔者只将C阶段,即精英的民族主义启蒙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形成集体性的政治共同体意识与行动后,才看成是民族主义的真正成型。在A阶段,社会文化层面的融合,尚体现不出政治诉求。在B阶段,精英分子的鼓吹,只是政治意识的表达,甚或只是分裂分子的宣传手段。只有在C阶段,有了民众的广泛支持,民族才经由民族主义意识的塑造而形成,民族主义才真正发挥作用。
当民族主义真正出现并缔造民族后,民族就有了政治诉求。由于民族本身并不拥有一个权力结构和为执行各种权力而紧密联合的各部门,因此民族要想获得政治权力就要与国家产生关联,推动国家向着民族国家阶段迈进。
这里需要澄清的是主权国家不等同于民族国家。一般认为,主权国家体系形成于1648年的欧洲,但是在1648年的欧洲,很多国家仍处于绝对主义国家阶段而非民族国家阶段。“英国绝对主义是在17世纪被铲除的,法国绝对主义延续到18世纪末,普鲁士绝对主义保留到19世纪后期,俄国绝对主义直到20世纪才被推翻”。民族国家有三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民族——一种集体认同,国家——政治独立的身份,领土——将民族与国家连结成一体的拥有边界的地理范围”。主权国家不一定具备民族这种集体认同。
民族主义推动民族国家的创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创建新的民族国家;二是在既有的国家框架内,完成民族主义整合,即通过整合使国内的不同族群生成共同的民族意识与民族认同。
民族国家的创建是历时性过程。迈克尔·曼把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进程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16世纪,新教运动和天主教改革推动了新的精英文化网络的构建,并逐渐集中权力,形成了早期民族;第二阶段约始于1700年,是商业一国家主义阶段,第一阶段产生的有限的共同体意识,通过商业资本主义和军事现代化向下层传播,从而共同体意识愈发浓厚;第三阶段从法国大革命后的1792年开始,这一阶段中由军事危机造就的军国主义实现了跨阶级的民族的生成,并促成了公民权的建设;第四阶段从19世纪晚期开始,工业资本主义增加了社会相互作用的密度,并使政府更为代议制化,更为同质化,也就更为民族化。德拉诺瓦则把全球的民族国家创建划分成四个阶段,最先的民族主义运动为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以及由此而始的美洲其他国家摆脱宗主国的运动,被称为共和主义浪潮。第二波是一些国家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与冲击下,在政治上不得不缔造自身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被称为浪漫主义浪潮。19世纪末,前两次浪潮衰微,以德国、意大利的统一,爱尔兰、波兰的独立为代表的政治独立浪潮兴起。政治独立浪潮后淹没于一战,二战后是非殖民化的浪潮,推动了民族国家的普遍化。
民族国家的创建除了历时性,也是多方面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通过统一的市场、行政管理体系、税收与教育,民族主义打破各种形式的地方主义,方言、习俗与宗族,有利于创建强大有力的民族国家”。同时,民族主义在推动民族国家构建的过程中,也要与其他认同——诸如宗教认同、语言认同、血缘认同等,产生融合与碰撞,不是消除其他认同而是要消弭这些认同造成的民族之内的差异性,使民族认同高于这些认同,从而维系民族国家内部的有机联系。
对于民族国家的创建,我们要澄清两点:第一,民族国家以民族主义原则创建,但不意味着民族国家内只有一个民族。在现实中,基本上每个国家都是多族群或者多民族国家,“这种局面不仅在欧洲随处可见,在美国也是如此”。在全球化越来越深入的今天,移民也正在形成新的族群,“在所有地方新型的人口流动特征均反映出国境线的疏松度”,而一旦移民群体由文化、习俗的共性上升到共同的政治诉求或行动,则成为新的少数民族。第二,我们应该避免陷入一种误区,“基于对某一特定时期特定方式的经验认为只有一种民族国家构建的方式”。民族国家的创建是一个长期而多样化的过程,民族主义有共性,但在构建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往往体现出个性。就美国而言,虽然独立战争一般被看成是其民族国家构建的标志性事件,但其民族国家却不是在独立那天就完成了构建,“随着民族身份感明确地由政治上和宪法上的理念所确定以及被共同的历史神话和文化特征所强化”,它才真正完成民族国家构建。中国的民族主义则从鸦片战争之后开始逐步形成,但又不同于美国在宪政的基础上强化历史与文化特性,“现代中国的历史,是以民族主义认同取代文化主义认同,并在世界上彰显自己民族认同的过程”。#p#副标题#e#
民族主义推动民族国家的创建包括创建新的民族国家的过程,也包括将既有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的过程。而民族国家之所以得以创建或既有国家要转变为民族国家,乃是由于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民族主义被看成了现代国家合法性的来源。
“现代国家是民族国家——即政治机器既明显区别于统治者,又明显区别于被统治者,在一个划定界限的区域内享有最高管理权,有暴力垄断的支持,并且作为国民对国家最低限度的支持或效忠的结果,这种政治机器享有合法性”。合法性是一国政府得以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实现内部治理的重要基础。
关于国家的合法性来源,马克斯·韦伯曾总结出三种模式,分别是传统型统治、魅力型统治与合法型统治。民族主义在西欧北美最初产生并推动民族国家创建之后,能够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就在于其在合法性上比王权政治更为合乎大众的理性诉求。
在中世纪甚至之后的绝对主义国家状态中,将信仰与权力结合在一起,确保王权的神圣性,成为王室统治的凭依,但大众觉醒时代到来后,“国家的权力必须与统治者支持某种信仰的职责区分开来,这成了显而易见的问题”。于是,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的理念为大众广泛接受并推动这些理念的实践。
前文已述,民族主义在精英阶层的动员被大众阶层所接受并推动共同体意识与行动时才真正形成,才构建出民族的大体框架。而民族主义意识之所以能够实现对大众的动员,在于“民族总是被设想为一种深刻的,平等的同志爱”。在政治诉求中,民族主义在深刻、平等的同志爱基础上,又进一步要求对个人权利的认可,公民权是民族不可或缺的要素。公民权将民族与国家结合起来,使民族成员更能认同现有国家或者创建新的民族国家。总之,“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人民不再是一个被动的政治角色,而是一个积极的主动参与者了”。公民权同时也在民族内部社会一文化共性联系的基础上,加上了成员间的政治纽带联系,使民族国家不仅呈现出更大的团结,政府也更能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民族国家的国家能力得到了提升。
民族主义除了能够确定内部联系,还为确定边界提供了依据。“民族主义为普通民众的界定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即哪些应该或者不应该被包含在普通民众的范围之内”。主权强调了国家对内的最高管辖权,民族则圈定了应该由哪些人构成一个国家。
可以说,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冲击之下,以往国家政体赖以维系的君权神授、对王权的效忠或是传统宗教纽带的力量变得日益衰微。尤其是当工业时代来临时,要求国家更具统一性与效率性,此时“民族国家被证明是一种比启蒙时代典型的王朝的和权威主义的国家更好的统治模式”。
民族国家能够唤起觉醒的大众的拥护,使国家能力得到提升,其合法性开始远远超出之前的国家形态,也激起不断的传播与效仿。按照霍布斯鲍姆的观点,19世纪中叶欧洲的革命运动,尤其是1830年后的革命运动,是“自觉的民族主义运动”,这种自觉“标志着欧洲的革命运动碎裂成民族的革命运动”。在此后,为了能够获得合法性,使自己的政权存续,不少王权制国家也披上民族国家的外衣,宣扬官方民族主义,沙皇俄国、奥斯曼土耳其等都曾经推行这种官方民族主义,“后革命时期的国家,无论是否是在世袭君王的统治之下,都必须跟‘民族’保持一种‘有机关系’,这里的民族指的全体居民的集称”。
在欧洲国家纷纷创建实质性的民族国家或披上民族国家的外衣寻求合法性时,欧洲列强在殖民扩张中还宣扬“民族国家有权摧毁非民族国家,并为她们送来启蒙之光”。换言之,民族性不仅成为国家内部的认同来源,还成为殖民扩张的辩护词,似乎进行一种民族性与非民族性的区分,就能使殖民者获得法理上的合法性。
殖民者在其殖民的过程中,虽然宣扬殖民地不具备民族性,却也将民族主义意识带到了殖民地区,甚至正是殖民宗主国的殖民教育激发了殖民地人民寻根问祖的文化复兴运动以及由此生成的民族主义。帕尔塔·查特吉将民族主义与新兴国家的结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殖民地的精英们没有认识到民族主义的效用,宣扬非欧洲国家的现代化可以将西方的物质优势与自身的文化精神相结合;第二阶段,殖民地精英们以民族主义发动群众进行反殖民斗争,又要在统治机构中尽量排除民众的作用;第三阶段是完成期,民族主义思想得到了最全面的发展,它成了一种关于秩序、权力的理性组织话语。
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殖民体系变得土崩瓦解,在全球范围内主权国家纷纷建立,当然所有的主权国家都宣称自身是民族国家,以民族主义原则创建,以民族为根基,尽管很多国家并不是真正的民族国家。如1960年代时,尼泊尔政府宣称尼泊尔人具有自身的文化特性,君主制与民选议会的政治结构是民意的表现,政治边界的限定也来源于民众所居住的领土范围。
民族主义被现代国家视为国家统治的合法性来源。只有依靠民族主义才能对外确定国家的边界,对内寻求对国家的认同。在真正的民族国家中,不仅要对外圈定主权的范围,对内还要真正实现平等的同志之爱,这种爱不是空言,而要通过一套制度实现和保障,这套制度就是民主制度,而非威权专制或是寡头统治。现在,一些国家的政府没能在民众稳定的支持中推动国家发展,就在于它们没能真正实践民族主义原则,或者说没有完成民族主义整合。
民族主义推动了民族国家的创建,但在民族国家之内民族主义又呈现怎样的态势呢,尤其是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笔者认为,当前国家与民族主义的关系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民族国家内形成了“国族”,即国家与民族的范围是同一的,国家(国族)之内又以民族主义原则进行民族(或用另一概念“族群”)细分;第二种类型是民族国家内出现了新的民族主义;第三种类型是主权国家尚未真正进入民族国家阶段,民族主义整合任重道远。
第一种类型的国家不仅包括欧美大部分国家,也包括印度、日本、中国等,这些国家经由民族主义推动了民族国家的创建。“日本探寻并强调自己的与众不同可以追溯到18世纪”。中国的民族主义意识与民族国家的创建过程则经过了从鸦片战争到解放战争长达一百余年的历史。但民族国家的创建并不意味着国家内部文化、宗教等方面的同一性。“以民族主义原则确立合法性的国家,它的成员拥有很大程度民族的团结和整合(但不是文化上的同质性)”。民族的团结和整合是变量,不同的国家该变量可能不同,但国家内部的差别不会冲击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国家内部的不同族群,有时也被定义为民族,这些民族是民族国家创建后依据民族主义原则对内部不同的社会一文化共同体进行的区分,这些民族获得适当的政治权利但又都认同于国族。譬如中国56个民族虽有差别,但都认同于中华民族。同样的情形在世界上普遍存在,“在比利时、瑞士和西班牙,不同的族群持续共存在一个(联邦)国家内,它们的成员称自己同时具有不同的族群认同和相同的民族认同”。国族的形成,使民族国家具备了凝聚力,民族主义成为“提升威望型民族主义”(prestige nationalism),民众为了国家繁荣、富强而奋斗或是在国与国的关系中表现出爱国主义。#p#副标题#e#
国家与民族主义关系的第二种类型是民族国家内出现了新的民族主义。这种情况又可以区分成两种形式。一种是某一族群在民族国家建立后,宣称该民族久已存在,只是处在弱势地位。另一种是某一族群在民族国家创建之后,渐趋滋生出对亚文化群体的认同超过了对国家(国族)的认同,并强调该亚文化群体的政治权利,由此产生新的民族主义和民族。民族国家内的民族主义,其政治诉求可能要求国家对该新生民族的政治权利给予适当认可,如适当的自治权,毕竟“没有一种安排对每个人都许以民族自决,一个可以接受的解决方式要求精心设计的宪法工程”;其政治诉求也可能是从现有民族国家分离出去,缔造一个新的民族国家,使民族国家向碎片化发展。那些要求新民族独立的民族主义,多被称为分离主义或者分裂主义。笔者在这里想对分离主义和分裂主义进行区别认定。分离主义是新的民族主义确实出现,民族范围已经由民族主义确定,该民族整体要求从现有国家中分离出去。分裂主义是一种虚假的民族主义,所谓民族精英分子鼓吹的民族分离主义没有得到民众的拥护,甚至新的民族并不存在。这时民族主义是作为一种宣传口号被利用或者被偷换的概念。从法理上来讲,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内的分裂主义都不具备合法性。
在二战后的新独立国家中,还存在国家与民族主义关系的第三种类型,即主权国家虽然宣扬自身是民族国家,实际上并未产生真正的民族主义。以尼日利亚为例,“英国人在1960年离开尼日利亚更多地是出于他们自身的原因,而非迫于民族主义运动的驱使。尼日利亚的民族主义运动,正如我们所见,既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又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一些学者认为这样的国家不应该被称为民族一国家,而应该被称为国家一民族,因为这些国家“政治权力与主权先于自觉性的民族性与文化整合”。目前陷入发展困境的国家,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通过民族主义实现社会整合,各自独立甚至对立的部族或部落成了社会的根基。没有经过民族主义整合削弱了国家的同化能力,反过来国家同化能力低下又影响了民族主义整合,“在非洲和亚洲的许多新兴国家中,正在走向现代化的国家的同化力没有阻止住族裔抗议和分裂,更不用说破坏了族裔界限与文化”。这种恶性循环的局面造成很多国家出现了种种问题。“民族一国家一方面要打破个人的传统(或者说原生)社会联系,另一方面民族观念的构建又要求助于某些传统的认同因素”。对那些陷入困境的国家来说,如何在打破与构建间寻得一个平衡点是关键所在。以民族主义进行社会整合,使对民族国家的认同高于其他认同成为这些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重大课题。
综上所述,民族主义是现代性的政治共同体意识与行动,民族主义构建了民族,以民族为根基,推动了民族国家的创建。民族国家对外确定边界,对内缔造大众的平等性关系,强调公民权,以此维系社会的有机关系。民族国家已被证明优于其他的国家组织形式,并成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国家组织形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现代民族国家之内民族主义就已消失,民族的自治运动、分离主义还存在,有些国家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外表后还要进一步进行实质性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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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族主义为公民民族主义之变形,通常与种族民族主义结合,意味着民族为贡献于国力与国家主张者之共同体。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为最佳范例,体现于墨索里尼的口号中:“一切为国家;无所自外于国家;无可反对于国家。”。其与自由主义中,个人自由的观念以及自由民主之原则相左并不令人意外。雅各宾俱乐部(Jacobin Club)之建立单一且中央集权的法国政府通常被视为国家民族主义之滥觞。弗朗西斯科·佛朗哥时代的西班牙,以及现代的凯末尔主义(Kemalism;土耳其民族主义)则为新近的例子。
然而,“国家民族主义”一词通常用于民族主义发生冲突时,尤其是分离主义运动发生于已建立的民族国家时。分离主义者的说法是,国家民族主义因较不可信与较不民主而败坏国家的合法性。法兰德斯(Flanders)分离组织称比利时民族主义为国家民族主义。巴斯克分离组织与科西嘉分离组织同样分称西班牙与法国为国家民族主义。反过来说,这些国家则称这些分离组织为恐怖主义。其间没有无可争议的准则来判定孰是孰非,而其结果通常为人民因效忠对象不同而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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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体系的构建,必须: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运作机制;加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帮助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当代大学生道德教育体系的构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首先阐述当代大学生加强道德教育的必要性,继而从心理建设、生活作风、价值观和两性交往四个维度探讨当代大学生道德文明现状,最后基于大学生自身层面和学校层面两个角度思考分析当代大学生道德教育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有效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 道德教育 现状 必要性
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主力军,大学生的道德状况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在全面素质教育中,加强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也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这个文件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
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这对大学生德育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市场经济浪潮中的高校教育发展迅速,教学内容中也融入了许多国际先进理念和科学技术,但是也混入了部分与中国当前教育体制不相符的西方文化思潮,使得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在潜移默化中被颠覆。这是现阶段国内高校德育方面必须攻克的一大难题。
1.2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全民素质的提升有助于融洽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并且能够大大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公民,必须修身立本,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习性。学生乃国之栋梁,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更应该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1.3 社会竞争加剧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化等趋势的变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社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对人的道德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德”是立身之本,现代人从事一切活动必须以德为先,以德为重。鉴于此,以育人育德为本的高等院校,应该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关注学生思想品德的养成,并将思想道德教育纳入教学体系,充分体现德育为本的办学宗旨。
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的总体状况是良好的。大部分学生都比较重视个人思想素质的养成和道德水平的提升。但是一些与我国国情不相符的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存在也是事实,我们不能否认,当代部分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和生活作风都存在不少问题,道德滑坡的现象令人堪忧。违章用电屡禁不止、人走不关灯、废纸杂物随手扔、售饭菜窗口不排队、厕所便后不冲水现象十分普遍,这些现象和大学生的形象严重不符。其具体表现如下:
2.1 功利化倾向日趋严重
当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拜金和功利性质的价值观念逐渐侵蚀着学生的思想道德领域,从部分学生的学习目的和价值取向上可见端倪。大学生担任班干部、学生会职务,凡事讲求回报,缺乏奉献精神,社会、集体责任感不强。特别是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尤为突出,部分学生通过参与政治活动来实现个人的利益和要求。
2.2 诚信意识淡薄
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诚信观念缺失的问题:个别学生为了争取就学补助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有的学生为了通过考试不惜重金买答案或顶风作弊,且作弊手段越来越现代化,有的学生甚至故意拖欠学费等。
2.3 两性交往道德失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代大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成熟的较早,对两性知识的了解明显增加,并受社会上一些性开放的不良风气的影响,大学生中的男女关系令人堪忧。比如,有的学生恋爱时的行为不分场合,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社会形象。有的学生两性观念过于开放,致使三角恋、多角恋现象时有出现。而且非婚同居现象在大学生群体中极为普遍,甚至部分学生性关系混乱。
2.4 心态消极、心理承受能力低
在紧张的就业环境中,大部分学生对自我的认知尚不健全,就业规划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甚至没有职业规划的大有人在。有些学生过于离群,在人际交往方面不擅长或过于冷淡。同学间有了矛盾,不善于去化解而是表现出对立情绪。由于缺乏缓解压力的方式方法,一旦遇到棘手的问题便束手无策,虽然失败就捶胸顿足,但拒绝正视现实,使得部分大学生长期萎靡不振,甚至精神抑郁。
2.5 奢侈浪费严重 一些大学生的父母都是省吃俭用供他们上大学,还有些家长是靠卖粮卖猪供他们上学的,但是这些大学生却用父母的血汗钱来摆阔气,大手大脚请同学吃饭、给同学买生日礼物等,奢侈浪费现象严重。
大学生思想道德面临着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负面影响,导致部分大学生价值观的失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学校教育重智轻德
受就业形势及上级就业指标的影响,高等院校将大部分精力都投放在文化教育方面,而忽视了学生的思政教育和道德观念的养成,也不重视学生个性的发展,许多大学生未接受过正式的心理教育。大学生教育仍然是“灌输式”教育,大学生学习处于被动的状态之中。据统计,北京67所高校中,设立正式心理咨询机构的仅有28所。由此可见我国高校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多么少。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近些年屡见不鲜的大学生犯罪、道德水平下滑等现象就有了合理的解释。而在美国高校,心理辅导教授与学生的比例为1:2000,美国高校对学生心理教育的重视不言而喻。
3.2市场经济下不良思想的冲击
在市场经济下,“有钱能使鬼推磨”“一切向钱看”的不良思想严重冲击着人们的道德思想。经济社会转换过程中出现投机暴富、不劳而获、不平等竞争和贫富差别等社会现象,给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导致部分大学生价值观的失衡。
3.3 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
当前的家庭教育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部分家长将教育学生的任务单纯的归咎于学校,他们觉得孩子表现不好,成绩不理想,甚至是长期以来养成的陋习,都是学校教育不到位。有些家长直截了当,只要孩子成绩过关就万事大吉,而孩子的心理状况、道德水平都不予置否。另外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能很好地衔接和沟通,对孩子的教育也是不利的。
3.4 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
目前,社会上总有一些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屡禁不止,不法商贩为谋取暴力,将消费人群定位在学生群体。网络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色情内容疯狂流传于学生之中,而学生的道德水平和价值观念尚不成熟,这些不健康的书刊、资料等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其对善恶标准的判断,甚至有部分学生已经误入歧途。
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道德教育体系也不仅仅包括基本的道德层次,而且包括全社会的道德系统建设和教育方法的改革等。笔者认为大学生道德教育体系的构建应从以下层面多角度考虑:
4.1 从大学生自身层面说,以自我教育塑造主体人
格 大学生必须学会客观评价自己,要时刻提醒自己,端正价值观念,守住道德底线,自觉抵制自满心理。要自信、自爱、自尊、自强、自立,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深度挖掘自我潜能,对社会报以感恩,对未来始终充满希望。学校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正视自我能力,确立一套正确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教会其正确看待各种社会现象,并且进行必要的自我约束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观。
4.2 从学校层面来讲,树立大学生道德教育新观念、拓展道德教育内容和途径
①关注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增加其知识和技能,更应该关注大学生的政治方向、思想观念等意识层面上的问题,以及与社会能力有关的情感、意志、兴趣等个性素质。首先,应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把“八荣八耻”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其次,把责任心教育作为提高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实践教育,促使其责任感的不断增强和提升。再次,秉承“做人德为重,做事德为先,要成才必须先成人”的理念,坚持把德育工作、感恩教育放在首要位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学生学会关爱他人,回报社会。
②改进大学生德育方法,实现其手段多样化。要立足宣传教育,培养诚信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增强诚信意识,培养其践行诚信价值观的自觉性,加强诚信教育工作的质量保证和监督;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开展“诚信考场”,加大宣传和奖惩力度,充分发挥“诚信考场”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推进诚信教育为突破口逐步实施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③强化社会实践环节,提高大学生践行能力。应该把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与教学实践结合进行。组织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贫困地区支教计划以及校内外各种志愿服务,高扬“奉献”旗帜,开展“社区援助”、“一助一”等志愿活动,弘扬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帮助他们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另外还可以鼓励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提高创业技能。
④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道德素质修养。教师起着教书育人的重要作用,只有自身有着较高的道德素质,才能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因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对教师的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学习,使其真正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成为宣传和运用邓小平等相关理论的模范和主力;另一方面应不断地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学生状况因材施教,在教育教学中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学生,强化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把大学校园建成精神文明的基地。
4.3 从家庭角度而言,父母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方面应当多加关注子女的心理需求,助其答疑解惑。家长应该摒弃“一切归学校管”的错误观念,主动与学校密切沟通,经常关注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变化,通过端正自己的品行作风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典范,以正确的道德标准教育孩子,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影响孩子。要特别注意对孩子进行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为祖国为人民而勤奋学习的教育,最大限度发挥家庭和学校两个主阵地的教育作用。
4.4 从社会角度来讲,努力为大学生提供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为了让广大学生有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应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拓宽学生的视域,帮助其客观看待社会现象,增强对不良文化的抵御能力。充分发挥网络的正面引导作用,引导大学生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功夫,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以实际行动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代言人,严厉打击和取缔不文明的音像、书籍等宣传物品。
大学生道德教育不仅是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一项马拉松式的教育教学任务,学校教育方面可谓任重而道远。作为大学生,应该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勤奋学习,敏于求知,勇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继承者、开拓者与创新者,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试论当代大学生道德教育体系的构建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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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是一门提高学生审美品位、培养学生创造力、增强学生艺术修养的重要学科,它在初中课程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构建初中美术高效课堂,可以提高美术教学的质量与效率,使学生获得快速、有效、全面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如何构建初中美术高效课堂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应试教育仍大行其道的今天,要充分发挥美术课的作用,让美术课为学生所喜爱,改变美术学科的既有地位,以此为契机,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素质教育。教师在课堂中的角色不仅仅在于组织者和引导者,其更应重视在不影响学生发挥的前提下自身的课堂参与度,充分体现教学目标的多元性以及美术教学内容中的人文性。本文从高度重视教学过程、体现学科特点、多种教学手段的运用和多门学科相联系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很多教师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往往对教学结果较为重视,而真正关注教学过程的却寥寥无几。对于一节美术课来说,其成功的标准不在于教会学生什么或是让学生记住了什么,重要的是在教学过程中教授学生一种新的学习方法,而非仅仅局限于教学结果。在《关注你我他》一课教学中,教师应让学生对人体比例进行认真观察,并引入数学中黄金分割的概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审美意识,这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既可掌握新知识,又可拓展知识面。在高效美术课堂的打造过程中,教师应在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同时,引导学生善于走捷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利用的图片、实物及视频应保证清晰度,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对一些重点内容进行概括时最好采用板书,巩固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课程内容应避免流于形式,太过华丽的内容往往会使学生失去学习重点。在高效美术课堂的构建过程中,教学过程合理科学是关键。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基于这一艺术特性,教师应合理拓展美术课堂的内容,将其引向室外,将学生的思维从课本、教室的固定模式中解脱出来,为教学内容增添新意,从而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应从实际情况入手,结合学生身心特点,遵循分工明确、目的明确的原则合理组织室外活动,避免走马观花、漫无目的。在进行七年级下册美术欣赏评述《隐喻现实》中徐悲鸿画马一课教学时,教师应先阐述徐悲鸿为在画中充分展现出马的神韵,经常到野外对马进行观察和研究,最终画出的马栩栩如生,令世人惊叹,然后强调认真细致的观察对于美术的重要性。在此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对生活细节进行细致观察和体验,引发学生的探求心理。在此基础上予以合理引导,从而提高美术课堂的教学效率[1]。
在构建高效课堂的诸多方法和途径中,激发学生能动性、调动其学习兴趣是尤为重要的一种。教师应对多种教学手段进行综合运用,使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保持旺盛的学习兴趣和高度集中的注意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使课堂教学收到实效。如在生活用品的实用与美观方面,可鼓励学生将个人用品或喜爱的生活物品以图片、实物、视频等多种形式在课堂上展示,并从该物品的色彩、外观、构造以及功能等方面以小组合作的方式讨论喜爱的原因,进而使学生实现效果的共享[2]。教师应结合课本中的相关图例,与学生一同分析和总结,鼓励学生积极发表个人看法,最后由教师进行归纳和总结。此合作学习过程既面向了全体学生,又将学生个体优势充分体现出来,有利于对学生团体意识的培养。课堂教学手段的多样性,使学生不会出现审美疲劳,利于学生愉悦地掌握知识要点,从而改变了传统课堂中以教师为主体的弊端,转向以学生为中心,使美术教学更具针对性,大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西方一些国家的艺术课程标准中也明确指出: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会产生适当的、有意义的联系,学生通过跨学科的活动可促进其他学科学习的提高。尤其在小学和中学的课程中,艺术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更为密切和频繁。如与语文的联系方面:学生即可以利用静态的图像交流各种思想并结合各种图像分析和阐述各种主题,也可以通过美术活动来培养儿童的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和创造性,来提高儿童的素质,从而学好语文。而与数学的联系方面体现在学生参加美术学科的学习后,能强化、发展和实践数学课上所教的一系列数的能力。如:(l)在设计和制作艺术作品时,使用种种测量的方法。(2)认识和使用节奏、图形、排列以及其在空间中的关系。因此,一堂高效美术课的作用不仅可以体现在美术课堂之中,更可以将这种高效延伸到美术课堂之外。多门学科相互扶持、共同发展。
美术教育以美术课堂教学为主阵地,教师应在处理教学内容、组织与开展教学活动、教学手段、方法的应用等方面保持创新,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构建互动性的新式课堂教学模式,营造生动、活跃的课堂气氛,为学生带来真正的艺术审美愉悦,达到高效美术课堂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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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年至1870年间,各个独立公国逐渐统一为意大利国大多数的民族主义理论皆假定欧洲为民族国家之滥觞。虽有争议,一般通常认为现代国家始自1648年之威斯特伐里亚条约。该条约开创威斯特伐里亚系统式的国家,即彼此互相承认主权与领土。签约国中,如荷兰合省邦联被视为民族国家,但德国并无对等情况,尽管神圣罗马帝国几乎据有当时全体说德语的国家。1648年,多数欧洲强权尚非民族国家。其他的看法为拿破仑启动民族主义,并使民族主义达到预料之外的程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网络民族主义视野下的公民表达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论网络民族主义视野下的公民表达权全文如下:
摘要:网络民族主义是网络和民族主义的有机结合,以网络为平台,以民族主义为话题,公民的表达权在表达的主体、内容、方式以及对表达权的控制上与传统表达权相比,有着自己的特点。为保障和规范网络中公民充分行使表达权,应当从完善网络立法和公民表达权立法两个角度着手。
关键词:网络民族主义;网络;公民表达权;立法
(一)概念
“网络民族主义”,是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而出现的一个新词汇。这一概念首先在2003 年《国际先驱导报》所刊载的《京沪高速铁路撞上民族主义浪潮》的相关报道中提出。有学者认为,由于互联网成了宣泄民族主义情绪的场所,有论者将这种社会现象称为“网络民族主义”。有学者这样描述“网络民族主义”:以网络为平台,发表爱国主义言论,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以网络为“根据地”,集结志同道合者并采取反对日本右翼的具体行动。
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以及网络民族主义的发展,笔者认为,“网络民族主义”是“网络”与“民族主义”二者的有机结合的产物。换言之,“网络民族主义”是民族主义思潮在网络时代借助网络这一平台,充分实现自我精神价值、诉求和目标的现象。
(二)性质
中国网络民族主义是一种新型的民族主义思潮,尚处于不成熟和未定性的发展阶段,其性质表现出多元化。
1.爱国主义的基础
从对网络民族主义概念的分析看出,网络民族主义的本质仍属于民族主义的范畴。从这一角度出发,中国的网络民族主义以朴素的爱国主义为其理论和表达体系的基础。
网络中爆发的大量言论和情绪,无论其表现出主观、偏激、激进,甚至是自相矛盾和攻击性,其出发点都是站在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荣誉的角度,都反映出多数网络民主主义者对国家和民族的热爱和责任感。同时,大量客观、理性的分析言论和冷静、宽容的反应行为,表现出了大国风范,为网络民族主义确立了正确的航向。
2.极端民族主义的因素
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民族主义思潮中存在这样一些言论,如主张以中华民族利益、中国国家利益为中心,为此不借以侵犯、牺牲、践踏其他民族国家利益的手段来实现中国国家民族利益:或者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煽动对他国仇恨,并积极主张推行对外极端强硬路线,甚至鼓吹战争、复仇、杀戮、灭绝、残害等。
上述言论毫无疑问具有极端民族主义因素或具有极端性质。而这些言论对网民具有极强的冲击力和吸引力,极容易产生负面作用和影响。
3.公民表达自由的表现
互联网产生、发展之前,公民的表达渠道很少,知情渠道也未必通畅,因此网络的巨大传播能力使之成为了公民表达观点看法、参与社会政治最为便捷和普遍的方式,率先在虚拟空间中展开的讨论,转瞬之间可成为现实世界中放眼可见的民心民意。另一方面,民族主义不依赖烦琐、深厚的理论,其制造话题的扩张力和能量易于抓住公众的眼球,它与快速传播的互联网相结合,无疑成为一种天然“绝配”。
因此,借助网络这一媒介、渠道和平台,就民族主义话题充分展开讨论、辩论,积极表达个人思想、观点和诉求,成为了公民表达自由的显著表现。[论文网 Www.LunWenData.Com]
(一)公民表达权的概念
关于表达自由的概念,学术界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表达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情况下,使用各种媒介或方式表明、显示或公开传递思想、意见、观点、主张、情感或信息、知识等内容,而不受他人干涉、约束或惩罚的自主性状态”。还有学者认为,表达自由是“指言论自由,但它比言论的自由涵盖面更广”,“其表达形式不限于由语言、文字形成的言论,还包括象征性语言,如形体动作、图像、绘画、雕塑、音乐等艺术形象,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的标志、礼仪(如宗教仪式、团体集会的仪式)以及某些表达内心意愿的行为等等,都属于表达自由”。
综合上述观点,本文认为,公民表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该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确认、保障和限制,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公开发表,表明思想、主张、观点等内容,而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非法干涉和侵犯。
(二)网络民族主义中公民表达权的特点
1.权利行使主体的特性
根据全球知名的盖洛普调查公司2004 年的调查结果可以推断,网络民族主义的参与者其基本特点是:年轻,以男性为主,文化层次较高;主要来自资讯发达的城市和地区,最有条件接触网络并最擅长通过网络表达观点;思维活跃,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表达内容的政治性
公民表达权的内容既有政治表达,也有非政治表达。网络民族主义中的公民表达权以民族主义为表达内容。
3.表达内容的复杂性
在传统媒介中表达民族主义的思想,由于涉及到言论责任承担的问题,表达者往往会有所顾虑。而由于网络媒介的匿名性,弱化了责任承担的考量,使得表达出的信息更加复杂化。主要表现为,一是民族主义的情绪更加彻底和真实,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也更加激烈;二是由于责任的难以追究性,从众心理被无限放大,众多言论缺乏客观和独立思考的品质;三是大量的极端民族主义言辞激增,不乏辱骂、暴力性的内容。
4.表达方式的多样性
传统的公民表达权主要借助书籍、报纸、杂志等印刷品和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介行使。网络为公民自由表达提供新型的平台,表达方式更加多元化。论坛、博客、播客、电子邮件、网络调查、网络签名、网络聊天工具,使得以民族主义思想为内容的文字、视频、图像、音频得以更加便捷、迅速、广泛地传播。
5.权利控制的弱化性
出版社、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传统的主流媒体在政府、利益集团的有效管理和监控之下,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言论的责任者建立了责任追究体系。然而,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对于公民表达权的法律控制难度激增。作为网络监管者,尽管可以通过屏蔽关键词、删除不良言论、封锁IP 地址等手段进行约束,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约束并不彻底。
(一)完善网络立法
我国的网络管理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为了适应网络的发展,我国进行了大量的网络立法。目前网络立法存在的问题:一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不统一;二是内容简单、滞后,缺乏操作性;三是对网络主体的保护严重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网络立法以适应网络的发展和公民表达权的充分实现,基本思路可以考虑如下。第一,提高网络监管法律的位阶,由人大主导网络的立法。主要是通过修改和完善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公民在网络中的言行;同时应考虑到网络的特殊性,通过单行立法来及时准确地界定各种以网络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二,强化对网络主体的权利保护。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普通网民成为网络信息的主要发布者和接受者,网站是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和承载者。所以,网络立法应当将对网络主体的权利保护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而不是单纯为了加强政府对网络的管理。第三,重视技术规范和自律规范的作用。由于网络的特性,仅仅依靠法治恐怕还难以真正实现网络的和谐,还需要技术与自律等手段相结合。
(二)完善保障公民表达权的法律制度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表达自由以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规定,是我国保障公民表达权的宪法依据。同时,公民表达权的保障有赖于具体部门立法的细化落实。我国虽已形成保障公民表达权的基本法律体系,但存在很多不足。建议全国人大加紧研究制定《新闻传播法》、《出版法》、《结社法》等保障公民表达权的重要法律。表达权的实现需要表达平台,包括网站在内的新闻媒体、出版机构、社会团体是公民表达的重要平台,它们已经成为传播党和国家政策以及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和要求的重要渠道,但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新闻传播行为的统一的新闻传播法,对新闻媒体反映公民意愿和要求构成了很大的障碍,也削弱了新闻传播监督功能的发挥,致使干涉新闻自由和新闻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可见,制定一部统一的新闻传播法已迫在眉睫。
[1] 甄树青.论表达自由[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 聂运麟.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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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理性利用是通过城市要素的集约利用及优化配置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阶段目标,理性利用评价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调控手段。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论构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理性利用评价体系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提要:本文根据城市理性利用的内涵,提出理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DEA的C2R模型,以国内先进经济区城市为总体评价样本,评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综合效率,为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调控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C2R模型;理性利用评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论文正文:
试论构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理性利用评价体系
基金来源:广西教育厅面上项目(200802MS138)“基于DEA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理性利用评价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本研究区域主要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等4市及玉林、崇左等2个通道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组成。2006年3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正式启动,广西沿海地区开放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8年1月16日,国家正式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北部湾经济区城市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服务更广阔的经济腹地。
然而,从国内一些经济区城市发展经验看,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城市非理性发展的现象增多,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经济建设中存在和积累的深层次问题日益增多,因北部湾经济区的建立实施,使原有的城市利用格局和利用效益发生变化,及时采用DEA等科学方法对广西北部湾城市理性利用进行定量测算和评价,通过对影响城市理性利用效益各相关指标的分析,判定理性利用效益的优劣,为了解城市理性利用现状和开发潜能、为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为政府协调城市利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制定政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城市理性利用是通过城市要素的集约利用及优化配置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阶段目标,理性利用评价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调控手段。广西北部湾城市理性利用一是要强调城市密度,将紧凑的布局、土地和建筑的混合利用、公交系统建设结合起来规划,目标是使居民生活更加方便,节约民众的时间和其他资源;二是提供多种便利有效的公共交通选择;三是在开发新区之前,尽量利用现有社区和已有的设施;四是保护自然景观和环境敏感地区;五是让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开发决策,以避免做出错误判断和结论。
(一)研究思路
1、DEA模型构建。因为DEA测量的效率为相对效率,是被评价单元相对于“领先”单元的效率,因此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DEA评价以国内较成熟的长株潭城市改革实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适宜城市要素为相对评价效率值。
2、DEA模型要求决策单元的个数应该接近或者超过输入输出变量的两倍。相对于评价单位自身纵向比值的DEA效果来说,横向的不同单位间的DEA评价更具合理性,以2008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6市及长株潭城市改革实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12市作为决策单元。
3、从评价指标体系中,根据德尔菲法确定输入、输出主成分指标m的个数,作为新的解释变量。
4、利用DEA评价模型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理性利用进行评价,对非DEA有效的城市提出调控方案。
(二)城市理性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与特点。城市理性利用包括资源、环境、经济、人口与社会五个子系统的协调,实际上是达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阶段目标。根据全面性、科学性、独立性、可操作性、适用性的指标选取原则,考虑到系统的协调性和指标的可获得性,选择表1的指标构建城市理性利用评价体系中的输入、输出指标。(表1)
DEA方法将一个可以通过一系列决策,输入一定数量的生产要素,并输出一定数量的产品的经济系统(或人)称为决策单元(简称DMU),对已知的n个决策单元,可用DEA方法来判断各个单元投入/产出的合理性、有效性,特别适合具有时限性要求的理性发展评价。判断DEA对决策单元相对效率的测评比较多,本文采用评价DMU总体效率的具有非阿基米德无穷小的C2R模型,该模型可以评价DMU的技术效率、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率。见如下形式:
min[0-(eTs-0+eTs+0)]st.jxj+s+0=0x0jyj-s+0=y0j≥0,s-0≥0,s+0≥0
(一)评价单元现状。根据德尔菲法选择评价指标限于篇幅不列过程,各评价单元的输入输出现状见表2。(表2)
(二)评价结果。利用DEAP软件,采用C2R模型,从投入不变产出尽可能增加的角度、采用多阶段单元测算的方法 (MULTI-STAGE)运算。综合效率测算结果见图1。(图1)
(三)结果分析。从图1初步分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城市中南宁、钦州、玉林、崇左4个城市为DEA有效,说明这4个城市在以国内各主要经济区城市的整个样本体系为参照集合中是相对有效的,对这4个城市来说,基于2008年现状投入的情况下,目前它们的城市理性产出已达最大化,理性利用相对较优,城市的发展已经充分注意到了整个系统的协调,已设法提高投入产出的效率,但也应注意除了南宁,4个相对有效城市中,其投入总量与长株潭的长沙、长三角的南京、杭州、宁波、珠三角的佛山等相对有效的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的目标是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投入增加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其相对有效的理性利用目标;其余2个城市北海和防城港市的评价结果为DEA无效,说明在城市理性利用能力、系统整体协调性方面还有提高的余地。
基于德尔菲法调查,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较客观地反映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城市的理性利用能力。
尽管仍然存在很多限制,数据包络分析方法依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效率评价方法,从综合有效性的角度来看,北海市与各经济区城市之间的投入产出效率相差很大,非DEA有效的北海和防城港市必须提高从理性利用的角度加强城市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建设和发展,合理调控资源的投入和配置,使城市投入对产出的正向效应越来越大。下一步研究将从规模效益、技术效益以及各单项指标的描述与投影方面加以测算分析,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开发潜能与合理性利用的城市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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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长(市民社会)是现代国家构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其它四个基本构件相比,社会生长不是国家本身的制度组成,而是国家构建过程的基本要素。20 从世界范围的经验看,各国的社会发育程度优劣都对现代国家构建起到了支撑或阻碍的作用。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成长与目前情势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本文从地方的案例来考察现代国家构建的两个主要层面——现代行政科层制发展与社会生长的历程,厘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转型历程中存在的一些误区。 作者认为,由于中国发展的复线状态,使得学术界在解释和研究中国问题时往往出现错位。例如在国家与社会、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现代官僚制与新公共管理的知识体系中,其理论基础无不与现代国家构建的知识相关。然而,学界却鲜有人提升至此高度,凸现了理论界关于现代国家体制构建的学术积累仍有许多重大疏漏。因 此,学习如何构建现代国家体制并精益求精,乃是攸关未来中国发展的核心议题。
论文正文:
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成长与目前情势
2004年底,法兰西斯?福山在完成《历史的终结》和《信任》两部巨着七年后,再次为学界带来了震憾,其宏作《国家构建》(State-building)①一书展示了一个全新的政治学研究视野。福山的转向 值得注意,他认为“历史之终结”并不是一个自动自发的过程,必须以治理健全的政治实体(国家构建)为先决条件。② 书中的一些观点印证了笔者近十年来在东南沿海J市所观察到的结论,③让我重新认识到中国国家转型进程中复杂的社会与政治层面,给笔者以深刻启发。本文拟从 东南沿海一个地方的案例,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行政科层制发展和社会生长的历程,用“国家构建”这一理论来弥补国家与社会、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现代 官僚制与新公共管理知识体系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并从马克思·韦伯、迈克尔·曼和法兰西斯?福山④三位大师的着作中汲取广裘的知识资源,以因应中国现代国家 构建中面临的挑战。
现代国家或者说民族-国家是衡量现代性的最 重要维度,也是迄今为止人类创造的最有效的政治组织单位,其构建是一个公共权力不断寻求国家与社会、市场关系合理化的持续性历史进程。这种持续性不仅体现在单个民族国家发展的过程中,而且体现在诸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共时性和历时性上,可以这样认为,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现代国家的兴起。 ⑤ 就现代国家构建的历史经验来看,其基本构件有五个要素:(1)核心的能动者;(2)现代行政科层制的建立;(3)可持续的财政;(4)社会生长(市民社 会);(5)宪政。⑥ 限于篇幅,本文将就第二、四两个构件与现代国家建构的关系作考察。
在现代国家构建中,完备的现代行政科层制建 立是最重要和基础的构件之一。韦伯曾指出:官员制度的科层化(或官僚化)⑦ 是国家现代化“明确无误的尺度”,“纯粹的科层体制的行政管理……一旦实施充分的科层制,就属于最难摧毁的社会实体”。它不仅是社会分工深化在政治领域中 产生的结果,而且充分体现了国家构建的合理化。⑧ 这种行政科层制度的一些基本特点:第一,各部门有依据规则、法律或行政章程而确定的权限;第二,官职层级制与审级制有一套明确制定的上下关系,上下级必须 遵循法律秩序的一般原则及由其设置的行政程序;第三,职务运作以原本草案形式保留下来的文书档案为基础,以幕僚与各种书记所组成的部门为平台;第四,职务活动以专业训练为前提;第五,科层制支配制度具有严格的可操作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⑨ 概括而言,其特征为层级制、连续性、非人格性、专业化。
改革开放以来,韦伯意义上的现代行政科层制在中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为了避免从宏观理论的演绎上或泛道德化的解说,下面笔者以东南沿海的J市⑩作为具体地展现这一成就的“现实样本”。
J在传统时期曾处于国家的控制边缘,海洋型商工文化和民间社会较为活跃。改革开放之后,J曾以其独特的农村工业化方式被中国社会广为重视。它之所以可以 成为研究韦伯式现代行政体制成就的一个典型意义的样本,是因为在近三十年的发展中,J完成了由农业县到工业县再到中等城市的过程,相当契合现代化是科层制 成长的“供应器”这一生长逻辑。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笔者多次到J作实地调查,收集丰富的资料,观察这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与社会生长 的互动,试图揭示现代国家在地方的构建与成长历程。
揆诸J在建国以来的政权发展史,可以看到,统制主义时期J县的行政体制表现为官僚制的不稳定和政权结构的“一元化”。由于J县地处前线,政府的组织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军事建制的影响,在“”期间,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又把各种管理职能统 一起来,取消了原来分工较明确的部门,破坏了政府科层制的建构,而武斗的地方化曾一度导致国家对暴力不能有效的垄断,加上计划时代的J县经济结构单一、社 会事务简单,因此,依靠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供给”建立起来的现代官僚科层制在当时尚未成形。
1976年““””结束后,J县原有的 机构被陆续恢复,并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增加了一些新的机构。1978-1983年,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陆续建 立,分别承担了国家政权运行的不同功能。而党政“五套班子”的重建则体现了权力体系内部的分工,构成了地方国家11运行的基本框架。而县以下的政治组织也 开始改革和增加,原来被统一在一起的政治、经济功能被分开。作为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基础和末梢地位的乡镇政权,陆续建立了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工商联、人大主席团,在制度形式上实现了党政分工,各种职能部门先后落户乡镇,与乡镇所属机构共同构成了国家控制社会的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县政府的行政科层组织生长和完善最快。从J市近三十年的政府部门设置的沿革来看,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政府系统的权力和地位相较于统制主义时期的状况,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二是职能部门的数量在总体上呈增加趋势,这反映了政府内部分工的深化和政府对社会经济管理深度和广度的增强;三是社会管理部门和宏观经济 管理部门的不断加强,这反映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方式的逐渐改变,这些特征在J市的第二次创业时期表现尤为明显。12
1992年后,J开始撤县建市,由工业化向城市化转变,经济保持高速增长,13其社会经济结构日趋复杂,J市开始面对一系列新的问题: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交通与道路网络不足、城市排放系统不全、工业与环境事故频发、劳资关系紧张、犯罪率上升等等,使政府的业务量陡然增加。在此背景下,J市地方政府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活跃于经济社会事务各个领域,动员资源去实现国家的、社会的及它自身的目标,在这一过程中,现代行政科层体制也随现代化进程加快而不断完备。
在二次创业时期,随着J市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增多,政府作为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变革,增加了相应的职能部门。新增的部门涉及能源通讯、环境保护、劳动监察、金融管理等,还有因J市经济迅猛发展而进驻J市的部门,如海关、检疫局、民航、机场等,表明了聚集在J市区域内的政府力量迅速增长。
在增加的政府机构中,与社会经济有密切关联的有生产力促进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土地档案室、城监大队规划中队、企业调查联络站、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心、流动人口办、土地储备中心、博士后科研管理中心等,这些机构成立后都挂靠在某些局办下面。还有许多带有官方色彩的机构,如食检所、质检所、实验室等。由于 J市卷入了与全国各地和其他国家和地区更广泛的贸易网络中,J市在与其有密切关系往来的几个省市设立了办事机构。总的来说,虽然1992年后确立了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J市取消或合并了一些不必要的部门,但增加的数量远大于取消的数量。
二次创业时期,一些政府部门的职能明显强化,而 且在职能上分工更细,这些强化和扩展的职能部门包括如下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经济秩序、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公共资源管理与保护、安全和秩序。随着 J市经济的发展,城镇的规模日益扩大,地方政府以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身份日益突出。在道路、码头、饮用水供应、电力供应、燃气供应系统的提供、公园和停车场等公益性建设方面,随处可见政府的影子,客观上使得城建局、交通局、电力局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J市不断壮大的 经济实力和政府对财力的追求,使得国税局和地税局成为J市重要的政府部门。由于J市地方经济在二次创业时期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比第一次创业时期明显强化,在对全市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同时,还要监管合同、商标、广告、计量、食品卫生等,其机构的设置越来越严密和合理,职 位分等、层层相扣。14
1992年后J市面临着外来人员不断流入、劳动力市场无序化和劳资纠纷日益增多的问题。劳动局不仅要强化对全市劳动工作的宏观调控,监督安全生产劳动,协调劳资争议,处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项。劳动局还组织职业技术培训,以镇为单位,建立实行就业准入工种的培 训基地,由此,许多科室被健全起来,形成了明确的专业分工。
在二次创业时期,随着工业的发展,J市的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因污染纠纷 而引发的信访事件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不断增加。因此政府不得不强化环保部门在J市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环保局对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因素经常进行系列专项整治,成立环境监察队,并在各镇成立分队,扩大了环保局的监察范围,各科室都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评估机制。
作为国家暴力的垄断者——警察队伍也在迅速增加。1978年,J市每万人中的警力部署是5名警察,每平方公里警力分布0.6名警察;但到2003年,每万人中的警力部署是 15名警察,每平方公里警力分布2.3名警察。15 警察队伍的制服自1978年以来更换了三次,新制服颜色将以紫蓝色代替以前的橄榄绿,和国际上许多现代国家的警服颜色一致,表明中国正努力建立一个现代警察体制。而警衔制的实施标识警察队伍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推动着警察机构科层制的建设和完善,仅2001年至2006年五年间, J市公安局就新设立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国保、禁毒、特警等六个职能大队。对于现代国家构建来说,这一类机构的设置是有必要的。16
与此同时,J市的政治精英产生的途径也发生了改变。作为执行国家权威、处理社会繁杂事务的一个工具,官僚机构必须由受过专业化训练的精英群体组成,招收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才能和必要的训练。在一次创业时期和二次创业初期,J县的官僚化队伍明显不足,大多数公务员是从本县的教育界中小学师资选录和抽调,官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但这种状况迅速改变,特别是在1997年推行国家公务员考试后,淘汰了一批“万金油”式的干部,官僚队伍的录用、考核、晋升更 加制度化、正规化、专业化,逐渐形成了一支有“官僚制精神”的职业化官员队伍。据统计,J市的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数从1993年的9114人,增加到了 2001年的至少20204人,八年时间J市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扩张了一倍多,17大批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素质的社会精英被吸纳到行政体制内,促进了 行政效率的提高。
在近三十年的发展中,J市地方国家的规模和任务两个方面都明显地增大,直接产生了一种不同于农业县时期的统制主义行政体制模式——韦伯意义上的现代行政体制。在这一过程中,经济现代化伴随着政府活动范围的日益扩大和业务量的不断增长,政府权力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活动呈现扩散现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在13年内不得不搬迁三次,其机构在增长、行政职能在扩大,初步构建了一个门类齐全的现代官僚行政国家体制。它既担负着过去统制主义时期政府所履行的许多职能,又获得了某些过去任何体制所不履行的新职能,并对中国的国家构建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一,它培植和强化了国家能力。作为 后发赶超型国家,国家为了有效地动员资源并对社会的各种需求做出相应的回应,就必须拥有一支庞大的科层结构及其成千上万名的官员共同构成的现代政府作为后盾,才能使国家机器能够精确、迅速地运转,保障了政府的意志和命令能够被治理对象所遵守。
事实上,与统制主义时期相比,国家的控制方式更加有效,采用的措 施和方法更加系统,对全社会的管理水平也有了质的提高。
第二,形成了国家的“理性化”。国家不再像统制主义时期那样简单地使用暴力,而是以工作和职位分工的专门化、等级化、非人格化、规则化、技术化、工作程序法制化与系统化来行使权力,抛弃经验式管理,重视知识与技术,这种行政结构能够使广大公务员熟悉档 案、谨慎和严格服从,保持组织运行的持续性,有效地减少统制主义时期国家行政体制中的人为因素影响,18并在法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公共行政的科学化和民主 化。
第三,确保了国家转型的安全和秩序。现代行政体制建设是中国国家构建的重要部分,它只限于行政层面而非宪政层面,民主与宪政是一种政治体制,但每一种政治体制必须先获得权力,并建立一个完备的现代科层政府来履行其基本的政府职能,然后才能对它进行限制,否则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可能造成治理的失败。现 代官僚制把社会中的精英整合到行政决策结构,在这一过程,赋予了统治权力以某种合法性,使国家在复杂的市场经济中得以稳固。这种“行政吸纳政治”19的体 制更多地强调秩序而非民主,强调专家治国而非大众参与,强调治理而非政体类型,国家的实质不发生根本变化,保证了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需要的秩序。
社会生长(市民社会)是现代国家构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其它四个基本构件相比,社会生长不是国家本身的制度组成,而是国家构建过程的基本要素。20 从世界范围的经验看,各国的社会发育程度优劣都对现代国家构建起到了支撑或阻碍的作用。
为了更加确切地透视社会生长的真实状况,将各种社团性组织纳入研究视野当中,本文更多地用社会资本21的视角来观察J市社团组,织的发展,并将“社团” 定义为一种社会空间,在这个空间中通过正式或非正式团体的成员关系把分散的个体或紧或松地联系在一起。22 在J市,这类广义概念的社团组织很多,既有传统的草根性组织、也有现代性的社会中介组织。
传统性的草根社团复兴和活跃主要得益于其深 厚的社会基础。通过对J市地方社会历史的分析,这一区域有着悠久的海洋型商工文化、浓厚的家族传统和海外华侨资源。在传统时代,就普遍存在活跃的民间组织和组织网络,如兴修水利的联庄会、主管互助的义社、迎神的庙会。进入近代以来,各种政治社会文化组织先后出现在闽南的舞台上,错综复杂的格局为该地方社会 留下不小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特别是这一区域的华侨和地方势力,都曾经借助于地方社会既有的以家族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初级社团组织,积极参与地方社会的公共事务。
1949年后,这些民间组织退出乡村权力舞台,被带有政权性质的各种人民团体所取代,不可缺少的民间娱乐则由带有宣传意味的会演和类似的活动替代了,祭神活动则在破除迷信中似乎消亡。不过,到了上个世纪70年代末,随着生产成为个人与家户的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的实行,为传统社会关系的恢复提供了发展空间,促使非正式地方性制度的再现24,加上原先中断的海外—乡土联系也被激活。一些沿着历史、社会、文化所塑造的地方性传统社会组织,如宗祠会、老人会、丁氏回族会、太原学会、虞舜协会、比干协会、妈祖会、道教协会、渔业协会、种粮协会、家族或海外基金会等被重新建立起来。25
当然,J市的社会生长更得益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1980年代后,以市场为导向的民营经济率先在J市崛起,原先以农业为特征的产业结构转化为以工业发 展为特征,同时第三产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社会群体,由原先单一身份的农民分化为农业劳动者、乡镇企业工人、外出的销售员、农村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外贸业管理者、商业经纪人等,这些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随着1992年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新的政府 —企业关系,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同业公会、行业协会等现代型社团组织快速发展,J市的民营企业主群体先后成立了玩具、纺织服装、烟酒食杂、机械五金、建材、皮业、摩托车工贸、机动车市场、鞋材、印刷、种植养殖、短裤、拖鞋、伞业、美容美发、石业共22个同业公会,会员总数1500多家,涵盖J市经济的主 要行业 26。这些社会团体依据市场规则,制订行规或公约,协调本行业事务,实行同行企业自律,维护会员企业利益,提供社会服务。活动范围包括:同行企业的保护和自律;发挥沟通政府与企业之间联系,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依据;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研究制定本行业产品标准,提出相应发展规划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就业培训 人才等。
社会生长并不是自发形成的,其发育和强大得力于市场与国家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结构的多样化,而现代国家为社会 生长提供了制度支持。政府作为公会和协会的后盾,逐步赋予其相应的职能,使公会和协会的工作较正常地开展,会员在法律上取得了平等地位,享有了政治社会的基本权利。
在中国的国家构建中,社会生长与之相互依存,互相参照,它有四个基本功能:
第一,填补了国家治理机制所遗漏或无法达到的领 域。尤其是一些新的、无法被纳入正式制度解决范围的问题。以J市管理福埔机动车市场为例,由于机动车报牌程序繁琐,漏洞甚多,因此,J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和福埔机动车同业公会合作共同成立的机动车报牌中心,该中心成立于机动车交易市场内,形成了一条龙服务,使国家(或政府)能够借助社会的力量达成管理的目 标。
第二,充当了公共权力与私人领域的中介。把私人领域中形成的共识通过言论、行动转达给公共权力。以J市的安海玩具同业公会在1999年向政府申请“减 税”事件为例,当时遇到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外贸出口形势十分严峻,安海玩具行业整体滑坡,同业公会属下的73家会员通过同业公会,与政府相关部 门积极沟通,最终使政府同意将公会所属的会员企业税赋维持在上一年的水平。27第三,使国家的基础性力量增强。由于社团发展能够推动社会成员自发合作,志 愿地而不需要外部强制地达成集体行动,避免国家偶遇动荡时所面临解体的风险,28 因为社会生长使整个国家的“基础性力量增强”, 使国家权力能够透过社团组织居中调控社会,并促使国家制定规则的空间和能力增大。
以J市为例,在二次创业期间,日益凸现的贫富分化和保障机制的不完善,曾一度影响了J市的社会和谐和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慈善总会协助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助困、助学、助老、助残等多项社会公益活动,有效应对社会秩序和安全问题。30第四,培育公民政治参与能力。不论传统型社团还是现代型社团,或者社团是否受到国家控制,其成员都可以在参与非政治组织的活动中慢慢学会妥协和宽容,生产着信任,培养组织和交流技巧,从而最终提高人们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能力, 增强政治效能感。31 如Verba,Schlozman和Brady所说的,“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力根源于基础性的非政治制度当中。”
前面笔者以个案的方式描绘了中国现代国家在地方的构建和成长史,现在让笔者简要回溯一下现代国家构建的世界历史,其发端的地区为英国、法国、西班牙与瑞典等欧洲大陆国家,在四、五百年前,它们开始进入了能够合法垄断暴力并向人民征税的现代国家历程,逐渐形成了能够对广大领土行使主权的现代行政官僚体系, 国家有能力提供秩序、安全、法律与财产权,并让现代性经济世界得以出现。
中国传统的国家体制是有一套训练有素的官僚系统构成,运作达 二千年之久,但与已经实现了制度成熟化的西方社会相比,中国的现代国家构建只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其间充满着曲折,呈波浪型和复线式发展。清朝末年,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清政府才试图“变法自强”,通过立宪来建构现代国家体制,但由于清王朝很快解体,随后而来的民国一直处在内外动荡之中,国民政府能够有效进行国家政权建设的时间只有1928至1936年的短暂八年。1949年之后的三十年,国家的构建表现为统制主义(或全能主义)体制的形成。因此,我们必须 承认,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主要成就是在近三十年间取得的。本文所描述的J市现代行政科层制的成长与社会生长的个案,即生动地展现国家构建的历程。
然而,在笔者所截取的时段中,中国国家体制构建所处的国内国际背景错综复杂,国家构建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就国内背景而言,中国曾历经三十年时间的统制主义时期,计划国家政府太过强大,国家对经济过度干预。1978年后,中国的改革表现为由“国家崇拜”向“市场崇拜”的转变,缩小国家部门的规模因此成为 大势所趋,并转而倚重先前受到忽视的市场或社会,学界和政界不少人主张建构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模式,34并在一部分省市进行了尝试。
就国际背景而言,二战后,各主要西方国家的行政职能空前膨胀,行政行为不但在传统领域的作用不断加强,还把这种作用扩充到许多新的领域,如调控国内国际贸易、管理国内国际金融、开发和利用资源、控制环境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监控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大型工程建设等。同时,为了因应福利国家的建 设,西方国家的行政职能作用还扩张到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部门,其体制的规模、功能与范围蒸蒸日上。大部分西欧国家与美国在二十世纪之初,国家部门占用的国内生产总值只略高于10%,但是到了1980年代却逼近50%。36 在这种情况下,“撒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成为1980年代至1990年国际政治的一大特征,以反思韦伯式现代行政官僚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就是在这 一时期推行起来的。
西方国家普遍认为,必须遏止国家部门的扩张,削减国家的体制规模,从而新古典经济学也声势大振,成为社会科学的主流。37在两种背景的 叠加下,使得本来辛苦追求现代国家体制构建的中国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情势,由于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变迁与政治转型急速发展,传统、现代、后现代、西方、东方、世界、本土的现象同时并起,这种复线式状态使得许多已经被提炼得很精致的理论显得无所适从,致使学术界在解释和研究中国问题时往往出现知识错位。例 如,有关改革与市场化的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理论界不少人有过这样的期待:即改革等于市场化——市场化等于改革。他们强调自发秩序的可能性与合理 性,政府只要当甩手掌柜,就可以实现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小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而当时的新闻媒体多有附和与渲染。
在我看来,后 来随之出现的“郎顾产权事件”、“医疗改革”到“教改失误”、“撤乡并镇”到“新农村建设”等等,其论争的理论基础无不与现代国家构建的知识相关。然而, 学界却鲜有人提升至此高度加以分析,38 凸现了理论界关于现代国家体制构建的知识积累仍有许多重大疏漏,但亡羊补牢犹时未晚。我以为,透过J市的个案分析,可在如下四方面提供决策层相关的知识增量。
第一,增强和健全韦伯意义上的现代行政国家体制仍是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当务之急。
上个世纪80年代,构建一个“小政府—大社会” 模式开始成为中国的政治和经济改革的目标之一,缩小国家部门的规模因此成为大势所趋。但与此同时,现代经济的快速增长却成为现代科层组织的“供给器”,市 场经济导致社会分层和大量社会事务的出现,政府的业务量反而大大增加,权力的机制在运作范围上因此更加广泛,呈现“扩散性”和“弥漫性”,因此,国家必须 由原来简单的科层机构成长为一系列多功能、微型化单位组成的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组织,它能渗透其疆域并型塑制度化的运作,“小政府”的权能形态显然不足以担 负此必要的功能。
另一方面,国家政权建设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制度的供应和需求问题,中国应该选择何种行政发展模式?是新公共管理,还是现代官僚制?也是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新公共管理”主张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某些公共服务交给私人部门或其他非营利组织,放弃政府的部分社会职能,以此来再造政府及公共管理,这或许适应当代西方政治与社会发展要求的产物,但由于我国的现代国家构建与西方并不同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也存在着巨大差异与差距,虽 然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取得了成绩,但在中国却未必能够成功。福山在《国家构建》一书中曾提到非洲国家失败的教训: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为了回应 市场化和新公共管理的趋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及美国政府向非洲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援助建议,史称为“华盛顿共识”,旨在透过经济自由化的改革, 缩减国家部门的运作。
但在许多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国家,由于国家的制度化水平相当低,健全的现代国家体制框架尚未建立,反而带来经济每况愈下,贪污盛行。问题在于,国家部门在某些领域应该收敛,但在其它领域却必须强化,许多经济学家对于国家体制构建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混淆,无法厘清国家本质的诸多层面, 不能理解国家体制构建与经济发展的关联性,结果导致失败。40 这表明,市场化和新公共管理运动并非万能,现代国家体制的建设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讨论削减政府人员和机构多少并非是解决问题的“万能之钥”,重要的是 政府能力和作用范围,以及是否有法治和监督。因此,学习如何构建现代国家体制并精益求精,乃是攸关未来中国发展的核心议题。
第二,区 分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之间的差别。
在强调充实政府机构的同时,可能会出现另一种误区,即认为国家的专断性权力应得以强化。事实上,笔者所主张的是强化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即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非增强国家“专断性权力”。
为了搞清楚这两个概念,我们有必要从马克思·韦伯、迈克尔·曼和法兰西斯?福山三位大师的着作中汲取广裘的知识资源。其中,迈可尔·曼关于社会权力起源的研究向我们昭示两个层面的国家权力,其一是国家的****权力,即国家采取的系列行动不需要与公众社会进行常规化、制度化的沟通。其二是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即国家能力。它指的是国家事实上渗透公众社会,在其统治的领域以提供“后勤补给的方 式”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能力,这种“基础性权力”在所有的工业社会中不断强大并得以发展。
他还指出,近代以来,就国家能力而言,****的法国并不比民 主的英国强大,因为“专断性权力”的后勤基础不如“基础性权力”的后勤基础强大42。英国政府能够汲取比法国更多的财政收入,能够更有效地动员社会各阶 层,从而更有效地提供内部的统一秩序,维护国家的对外利益。 他的研究提示我们有必要对西方模式及苏东改革实践作出较为理性和公正的思考,反思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例如****或统制主义有利于国家稳定与强大,而民主可能削弱国家能力等所谓“常识性”问题。
就当前中国的改革而言,实际上面临着艰巨的双重任务,即在缩小国家的专断性权力同时,又要扩大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在限制国家****权力的基础上又要强化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换句话来说,在解构统制主义国家的同时实现现代国家的构建。44 因此,我们不应简单将J市的政府建设理解为一个政府累积权力的过程。事实上,它是一个累积“基础性权力”的过程,其制度化建设正稳健发展。
第三,厘清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常见的两个误区。
首先,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是简单的“你撤我进”,过去的这十年间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发生:政府把不该交领 域交给社会来承担(任由市场本身通过自发的价值规律),在该由社会来承担的领域却不交;在该到位的地方不到位,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则肆意出现,致使社会矛盾变得更加尖锐对立,反而削弱国家治理能力。其次,国家与社会关系并非此消彼长,而可能呈现“双强”关系。
从J市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实践来看,进入二次创 业阶段,J市转入到以地方政府为导向的制度变迁过程,这一时期J市的现代行政科层体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政府职能有了显着的扩张,“强政府性”和“强国 家性”色彩较浓,但地方社会也并没有因此凋敝,相反呈现丰富多彩的面貌。J市社会力量的出现正是现代国家构建本身的成果,通过地方国家的作用,做出了新的制度安排以建立市场经济秩序,在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尊重和调动社会的各种资源,培育社会生长,而社会能够保持相对独立性,发育起来的社会 组织(如商会、行会)具有自我发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虽然这一阶段的成就和活动主要集中和反映在经济领域。
目前,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应进入第二阶 段,即社会成员在继续发展和完善自身的同时,逐步进入“公域”,参与和影响国家的决策,并起到对国家与政府的监督平衡作用,双方力量同时并存、互补增益,政府通过与日益壮大的公民社会机制的不断交互更接,形成了一个结构紧密、环节众多、相互间能进行“反思性监控”的治理形态,46而国家构建将在这一互动过 程中不断发展。
第四,中国国家构建的终极目标应是宪政国家的建立。
西欧国家构建的历程表明,行政国家与宪政国家是同步构建。在西欧, 随着经济的发展,致使赋税征集、司法裁判、军事力量、关税设立等权限逐渐收归中央政府的职能范围,逐步集权化的君主通过扩大官员队伍,健全了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统一的政治科层机构逐渐成长起来并得以强化。与此同时,国家建立了保证经济活动与公共事务有序进行的法律体系,发展出了一套宪政的国家理论。
中国作为后发国家,行政国家与宪政国家构建并不同步,中国发展道路的复合性表明,必须先建立一个现代行政国家和健全政治实体为先决条件。然而,中国的国家构建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职能的扩张问题,而且涉及到政治、社会和经济体制的方方面面;它不但意味着要使行政组织系统自身合理化,还要负为社会其他 领域确定运行规则、奠定制度基础的职责,当政府具备了一整套高度制度化体系作为支撑时,走向宪政国家将成为中国现代国家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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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构建有利于实现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共建和共享。分析系统功能需求并提出相应功能模块是系统构建重要的前期工作。系统应具备资源采集、整理、长期存储和服务四大主要功能及多个辅助功能。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全文如下:
摘要: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与理论创新必须依托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这一重要载体。针对我国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面临文献资源分散存储,缺乏整合,数字化进展较慢,文献资源保障网络化程度低的现状,提出要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要明确该系统的运作主体、服务对象和文献资源,并提出了该系统的构建策略。
为了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党中央提出了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之后,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又再一次强调,必须“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1]。无论是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还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都必须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文献。如何高效地建设、开发和利用这一资源,使其更好地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和大众化传播服务,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数量众多,但却分散保存在众多不同的机构,导致难以充分满足机构和个人对其的需求。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分散存储使资源缺乏整合,其数字化进展较慢。已实现数字化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一方面在内容方面存在大量重复的现象,导致其有效信息量的不足;另一方面没有整合成丰富的数据库资源,影响利用效率[2]。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也没有完全实现网络化[3]。
为此,笔者认为,我们必须致力于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推动上述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构建的目标是整合全国范围内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并实现共建共享,换言之,就是借助信息技术搭建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的平台[4]。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应当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收集、整理和保存数字化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并面向全国提供利用服务。笔者认为,最有能力承担这一任务的机构非图书馆莫属。中央编译局图书馆较为全面地收藏了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在此类资源建设方面具有权威性,可说是承担系统构建和维护职责的最佳机构之一。
中央编译局图书馆也叫中央编译局文献信息部,是中央编译局的主要内设机构之一,长期致力于收藏和整理马克思主义文献,是国内收藏马克思主义文献最全面、最系统的图书馆,其数量在全亚洲也是首屈一指的,在海内外颇具影响力。如果由中央编译局图书馆来牵头组织构建系统,就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对其它图书馆也具有号召力,能够带动更多图书馆参与这一系统建设。此外,中央编译局于20世纪末,开始进行数字化建设。近年来,该馆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加快马克思主义文献数字化的步伐,已经建立了一批具有特色的数字资源,如期刊光盘数据库和网上数字资源[5]。这些工作为中央编译局图书馆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它积累了丰富的数字文献资源建设经验,能够很好地承担系统构建的组织与领导职责。早在2000年,时任中央编译局图书馆馆长的魏海生就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信息中心”的发展思路[6],这与笔者提出的“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充分说明,中央编译局图书馆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思想观念上已经作好了准备,逐渐摆脱了“重藏轻用”的传统观念,更加重视面向社会开放文献资源。因此,中央编译局图书馆组织和领导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是可行的。
马克思主义文献卷帙浩繁,种类繁多,任何一个机构都不可能将之完全收藏。并且,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和维护是一项巨大而持久的工程,由于人财物力资源有限,任何一个机构都无法单独承担系统构建和维护的职责。因此,多个机构开展合作,共建系统并共享资源是最佳方式。笔者认为,应确定一个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将国内收藏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机构都囊括进这一体系中,使其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为系统构建和维护出力。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应被打造为一个全公益性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大众提供信息服务。目前,我国已经拥有多个全国性或地区性的文献资源保障系统,这些系统无一例外都是面向特定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只有具备一定权限或资格的用户才能享受它们所提供的文献资源。对于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而言,这种做法并不可取。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对象是最广大人民群众,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重要媒介,应当面向所有社会大众开放,如此方能真正将马克思主义融入人民群众的思想世界中,获得最广泛的文化心理认同。
马克思主义文献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和大众化传播的最重要的源泉。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应尽可能提供全面的数字化的马克思主义文献。马克思主义文献是一个巨大的宝库。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生留下了极为丰富的革命文献。据苏联马列主义研究院报道,该院所收集的马克思恩格斯原始文件已达八千多件,包括已经完成的论著和公开发表的文献、读书摘录、谈话记录、记事笔记、传记资料以及未完成的手稿和书信等[7]。此后的100多年间,马克思主义在全世界的传播过程中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优秀的革命家。他们在接受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同时,还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大众化和本土化,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本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不断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文献,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文献宝库,是马克思主义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的著作、讲话和记录都是系统应提供的文献资源。此外,一些反马克思主义的文献也应收集。列宁指出,马克思的学说在其生命途程中每走一步都得经过战斗。马克思主义是在与其它学说的斗争与对话中得以传播并丰富的,收集并提供正反两方面的文献,使人民群众能在比较中学习并接受马克思主义,这有助于进一步推进理论创新和大众化传播。 四、构建系统的策略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系统的构建策略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技术、管理、法规标准、经济等。我们必须对各方面的策略进行有效协调,使其形成一股合力,共同为系统构建服务。
(一)技术策略
系统构建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以网络为依托,搭建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收集、加工和服务平台。该平台应当集文献资源收集、分类、编目、检索、存储、传递、参考咨询、在线互动等功能于一体,主要包括如下功能模块。
第一是文献资源收集模块。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分布较为分散,不同机构收藏的马克思主义文献既有区别,又有大量重复。系统应通过技术手段,对收集的马克思主义文献进行统一命名和标识,筛选并剔除重复的文献,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参与文献资源共建的机构可通过文献资源收集模块上传各种数字化文献,并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为文献资源加工奠定基础。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机构应开发并使用专业搜索引擎,对网络上已有的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进行收集。例如定期访问国内外相关的马克思主义网站和论坛,收集最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系统中的文献数量。
第二是文献资源分类与编目模块。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涉及范围广,历史沿革长,数量庞大,在收集到系统之后,应当将其中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文献合并到一起,便于提供检索和利用。我们可以参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分类标准,将马克思主义文献分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类别。编目是对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揭示、标引和描述,使其有序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数量众多,我们应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地实现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自动编目,或以自动编目为主,人工手动编目为辅,如此则能节省人力和物力资源。编目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揭示和发现,有利于更好地对其进行组织、整合和规范管理,最终实现共享。
第三是文献资源检索模块。系统应为用户提供友好的检索界面,满足用户快速检索所需文献的需求。检索模块应具有简单检索、高级检索和二次检索功能,允许用户通过标题、关键词、作者、主题以及来源等多个检索项进行检索,提高检索效率。
第四是文献资源存储模块。系统应确保所收集的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能够被长期存储,即文献资源的数字比特流、数据格式、处理环境和组织体系不要因技术变革而无法获取。为此,我们应采取一系列技术策略,构建文献资源长期存储的系统框架,选择合适的长期存储格式,确定长期存储技术方案,对文献资源长期存储和提供利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进行有效的维护。
第五是文献资源传递模块;系统是依托网络环境而构建的,这就意味着系统具备了迅速为用户传递所需文献的能力。系统应从技术上确保用户能够通过下载或打印获取所需文献的全文信息。如用户的文献需求没有被满足,应允许用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使用在线参考咨询服务向系统发出请求,系统可指导用户获取纸质文献的复印件[8]。如此则能全方位地满足用户对马克思主义文献信息资源的需求,扩大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影响力。
第六是参考咨询模块。用户在查找系统文献资源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系列问题,需要系统管理员或专业的文献信息检索人员帮助解决。系统可使用参考咨询模块,回答用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的疑问,协助用户检索所需文献,提供文献检索和传递的线索。对于简单和常规性的咨询问题,系统可通过设立参考咨询数据库或案例库的方式解决;对于复杂和非常规性的咨询问题,系统应将其及时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或专家,由他们针对问题,为用户作出具体解答,并通过系统将答案及时反馈给用户。
第七是在线互动模块。系统应为用户开辟论坛,允许用户在其中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和交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系统管理机构还应聘请国内外资深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在论坛中回答用户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疑问,帮助用户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会他们如何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用于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这也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手段。
(二)管理策略
除了技术之外,系统的构建和维护还需要强有力的管理策略予以支持。首先,系统的构建和维护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他们应当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和网络专业技能,还应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因此,参与系统建设的机构应当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在提升工作人员技术和实践能力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其次,管理机构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当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管理理念。系统应尽可能从用户的角度考虑,满足用户的需求,为用户提供人性化的界面和信息检索服务,确保各个层次的用户都能够享受到最便捷最优质的文献资源保障服务。再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系统健康有序地运作。
现代信息网络是开放的复杂环境,置身于这样一种环境的系统无法完全与不良信息隔绝。如果对系统的安全管理不善,则可能导致系统成为少数人歪曲和诋毁马克思主义的工具,或成为错误思想的传播地,甚至沦为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传声筒。因此,管理机构必须格外重视系统的安全问题,应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着手,为系统构筑一道严密的安全防护墙。最后,应当对系统建设和维护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分配所需的人财物力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导致的资源浪费。系统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在每一期子工程开始之前,都应从宏观上进行规划,并得到参与机构的一致认可,如此则可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节约资源。
(三)法规标准建设策略
近年来,以中央编译局为代表的许多机构逐步加快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数字化的进程,开通了各具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网站。这些网站中的数字文献资源可构成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的基础资源。我们应对这些资源进行整合,将其融入统一的系统之中。整合就意味着需要统一的技术标准,以解决不同系统和数据库的接口与协议问题,规范数据接口、网络接口和其它软硬件接口。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整合、配置、检索和获取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避免各个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收藏机构成为一个个相互隔离的“信息孤岛”。同时,制定并推行标准和规范还可以从源头上确保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的质量,避免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
目前,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加工和传递过程中还存在著作权争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根据这一定义,绝大部分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都属于“作品”范畴,享有著作权。任何机构要收集和整理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并将其放在网络系统中提供利用都需要经过著作权所有者的授权或许可,这是不现实的,一旦照此操作,将浪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会降低马克思主义文献向大众传播的效率。因此,国家应出台或修改相关的法规,赋予承担马克思主义文献建设与传播职责的机构收集、整理和传递马克思主义文献的权利,使其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国家还应制订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呈缴制度,要求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制作者或发行者将其制作或发行的数字化马克思主义文献送交给指定机构归档保存。这些工作能为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助于系统构建工程的顺利开展。
(四)经济策略
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建设需要稳定的经费投入作为支撑。政府财政拨款是最稳定的经费来源,再加上系统构建是为大众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因此应以政府财政拨款作为其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其一,通过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对系统构建的投入;其二,通过非盈利性的基金会鼓励民间资金的介入;其三,通过发行彩票和债券等方式直接面向社会融资,当系统构建或维护的资金链中断或难以为继之时,可公开发行彩票或债券,向社会公众筹款,这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有效措施。
在开源的同时,还必须节流。管理机构应当在系统建设效益和投入的成本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具体而言,这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预先对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加强文献资源交流与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和过量冗余文献消耗保存成本。
二是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人工干预,管理机构应事先对各个需要人工干预的环节进行审查,并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进行分解,将复杂的工作交由技能较高的人员完成,而将简单重复性的工作交由技能较低的人员完成,如此则可节约人力资源投入。
三是将系统建设中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通过外包或合作的方式,交由专业IT机构完成,从而节约成本。参与系统建设的机构多为图书馆,它们在文献收集和整理方面确实有独特的经验,但是它们对于先进的IT技术掌握程度不高,专业的IT技术人员也比较缺乏。因此,系统建设过程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可交由专业的IT机构负责,大可不必由图书馆亲自完成。四是优化系统建设的工作流。管理机构应分析确定系统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确保这部分工作得到最大的资源投入。此外,还应当定期对整个工作流进行审查,及时对各环节的次序进行调整,对于可以同时进行的操作,应合并进行,从而减少重复投入,节约成本。
五是加强对系统建设各子项目的质量管理。管理机构应通过质量管理和监督,发现项目运作、工作流和人员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从而不断完善项目运作流程,实现流程的持续优化,确保各项成果的质量,提高项目的投入产出比。
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和大众化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建设机构应早日联合起来,共同构建国家级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源保障系统,为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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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为了适应国际竞争环境,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发挥自身最大优势,借助外部资源进行快速高效生产,虚拟生产模式已经越来越广泛的被运用到企业中。该文详细分析了虚拟生产企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阐述了核心竞争力的定义及其主要特点,提出了构建虚拟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对策:在虚拟企业成员之间建立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理机制,加大违约惩罚力度;提高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用售后服务促进产品销售;以人为本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创新型的虚拟文化论文" target="_blank">企业文化,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权益。
关键词:虚拟生产;核心竞争力;生产企业;企业创新。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内部组织和管理理念都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虚拟经营作为一种应对全球市场瞬息变化的全新现代管理模式应运而生,成为企业有效整合内外资源并借助外部力量实现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共赢为目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取生存和发展空间的虚拟生产模式,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然而,虚拟生产模式在使企业发挥最大效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培育并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成为虚拟生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虚拟生产(OEM),又称为外包加工,是指企业集中优势资源专攻最具核心竞争力优势,且附加值高的产品研发、品牌塑造和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并将制造的具体任务委托给其它相关企业代为实现。这是现代企业简化机构、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有效模式。具体的做法是:企业弱化其产品的直接生产制造功能,按照产品的生产要求,在已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的企业中有针对性地选择和利用其中生产信誉好、工艺先进、产品质量过硬而且有良好合作意愿的企业,把具体生产过程用外包加工等办法转移到这些企业中来完成,自己则留下最具竞争优势、最能获得利润的研发、品牌维护和销售等关键环节。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基于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分工的精细化,再加上生产成本和各项管理费用的居高不下,许多企业为了更有效地提高自身核心竞争能力,采用虚拟生产模式,菲尔·耐克公司就是虚拟生产经营的成功实践者。耐克公司集中自身优势资源,专攻附加值最高的设计和营销环节。企业职工来往于世界各地,把按照客户需求设计好的样品和图纸交给生产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实行产品外包加工,最后再验收产品,贴上耐克的商标在世界范围内销售。由于公司采取了虚拟化经营,避免很多的生产管理环节,使企业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市场销售,耐克公司采用虚拟生产模式,发展成为全球最著名的体育产品企业之一。虚拟生产企业在形式上强强组合,注重发挥各个合作企业的生产专长,利用各合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使各合作企业效益最大化。虚拟生产模式有效降低了合作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同时还极大降低了企业在厂房、设备、工艺等方面的投资,有效降低了单位产品成本;虚拟生产是由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各个合作伙伴发挥各自优势,研发生产制造出最佳产品,并提供最佳售后服务。虚拟生产企业在设计与制造端具有极大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迅速设计制造出最新的产品。虚拟生产企业模式能最大发挥企业自身潜力,可同时参与多项虚拟连锁生产。
核心竞争力,又称为核心能力、特有竞争力、组织竞争力和企业特殊能力。普拉哈拉德(Prahalad)和哈默(Hame)于 1990 年首先提出了核心竞争力的概念:“组织中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简单来理解,核心竞争力就是企业各种有形资源、人力资源、组织投入产出活动综合作用的产物,主要体现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与提供有效售后服务的能力。技术创新、非核心技术创新和非技术类创新是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许多优秀的企业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优势地位,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拥有核心竞争力。拥有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赢得竞争乃至超越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
虚拟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指一个虚拟企业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开发独特产品、发明独特技术或提供独特服务的能力。它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创造价值。任何一个虚拟生产企业只要经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就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不断地创造更多的价值。二是不可复制。虚拟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潜移默化到每一个生产、研发、销售等环节。同行业中其他企业不可能再复制或模仿。这种不可复制性是基于虚拟企业自身独特的技术、历史和文化等因素产生的,具有稀缺性。三是创造吸引力。如果虚拟企业在自由组合的世界里没有合作伙伴,它的整个生产就无法正常开展。只有虚拟企业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不断吸引更多、更好的合作企业,共同实现赢利。因此,对于任何一个虚拟生产企业来说,提升核心竞争力是其获取持续竞争优势、吸引合作企业的基础和动力。
信息社会为我们带来了强大的信息工具,比如电子商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合理利用这些工具,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用户需求并进行日常的沟通和管理,以强化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及企业之间的动态合作。如果在虚拟生产企业中,只有市场营销等少数部门“对用户开放”,这种被动式经营会造成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只有外协外购部门“对分包方开放”的集中采购方式,会造成研发和质量部门对外协外购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管理失控。因此,虚拟生产企业之间必须建立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首先要在虚拟生产企业内部加快信息传递。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加强,资本、技术、商品等要素在全世界范围内流动。而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电子商务必然会使企业的经营活动更加全球化。现在,虚拟生产企业的产品不仅在本国范围内销售,还会销往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这时,虚拟企业必须将来自于各国市场和用户需求的各种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传达给研发、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职能部门,促使企业内部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时刻以市场和用户为导向,从而有效避免企业内部由于信息不畅而造成信息滞后的风险。如日本的索尼公司把其核心竞争优势定为产品设计和全球的销售能力,通过电子商务系统快速地了解亚洲市场与欧洲市场客户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分别进行产品设计和销售。
其次要在企业盟主与各加盟企业之间加快信息传递。因为各加盟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虚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即企业的信誉和品牌形象,所以虚拟企业必须加强对其的控制与监督。这就要求虚拟企业必须时刻保持与各加盟企业之间畅通无阻的信息通道。例如,一家虚拟企业在接到订单后,设计出图纸交由其他生产厂商生产,生产完成后便直接运送到客户手中,在此过程中如果虚拟企业加强与各生产厂商的信息沟通与交流,那么一旦发生问题便能及时解决,从而有力地维护企业的信誉与品牌。最后是加强虚拟生产各成员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各成员企业必须相互依赖、相互协调,进行长距离、快速、及时的信息交流,真正达到信息共享。才能保证各方既独立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又不损害自己的原有优势。通过纵向的企业间信息共享与横向的企业内信息传递,企业得到高效的连锁管理,可有效的提高虚拟生产企业的工作效率。
产品质量是虚拟生产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获胜的根本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形成,既与成员企业的各自生产工艺和保证质量的能力有关,也与各成员企业的生产合作和协调水平有关。由于虚拟企业的特殊组织形式和运作特色,其产品质量受成员企业间的合作及协调能力的影响尤为突出。如何保证各成员企业间的合作质量,成为虚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关键。
第一是要树立质量合作的管理理念。传统企业是通过对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加以严格控制,来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而虚拟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是暂时的、平等的,他们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因此虚拟生产企业只有树立质量合作的新型管理理念,才能在这种新的生产模式下保证产品质量。新型管理理念就是合作伙伴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分散、独立的方式完成自己所承担的生产质量任务。在实施质量管理时,不再强调统一化、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模式,而是将各个成员看作是一个质量的产生模块,每个成员可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采取最适合自己模块工作特点的质量控制方式。
第二是要建立质量监控小组。在虚拟生产企业中可建立由相关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的质量监控小组,在与外包企业签订的合作契约中,明确规定质量监控小组作为虚拟企业内部产品质量最高监管的地位和权限。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一切问题由质量监控人员负责监督与协调处理。质量监控在虚拟合作企业中的主要任务是,对合作成员进行质量监督和利益协调,同时对虚拟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系统进行创新。不仅要完成对外协件质量控制点跟踪检验、外协件完工检验、外购件及原材料的入厂检验、装配过程中的质量跟踪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
还要具有与外包企业就出现的不良品及时协调,并做出返修、回用和报废等处理决定的职能。与此同时,质量监控小组的质量管理不能只停留在保证初始产品的质量上,还要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推进产品质量的改进和升级,进而加快产品的创新进程。通过质量监控小组的监督,可以把分包方的质量检验体系和虚拟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虚拟企业产品质量的改进和技术创新,使企业内部形成连贯有序的推进链,从而促进虚拟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三是要完善合作协议,加大违约惩罚力度。虚拟生产企业各成员之间是契约协作关系,不是上下级权力控制关系。在实践过程中,新产品生产计划尚处于不断成熟与完善中,有很多问题是契约签订时并未预想到的,为某些成员企业冒道德风险谋取私利创造了条件。这就需要在成员企业间不断完善修订合作协议,并在契约中设置一些条款来预防风险的产生。同时虚拟企业应采用强制性经济措施,即加重对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这样可使那些甘冒道德风险的外包企业违约成本显著增加,外包企业在考虑不让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会自觉自愿的控制好产品生产全过程,真正把好产品质量关。
随着市场的激烈竞争,传统的销售方式遭到严重的挑战,客户群体已不再单一的满足以往那种物质性商品或服务,转而上升为追求产品设备的机能享受和优质售后服务。企业创造利润不仅仅是依靠规模经营,还需要不断把握客户需求以及应对之策。企业之间竞争的不仅仅是产品质量的好坏,还有产品售后服务的优劣。产品售后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信誉和产品的销售。从提高产品的销售量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角度出发,虚拟生产企业必须加强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积极主动地分析顾客需求,真正解决顾客迫切需要处理的产品问题。
具体来说,虚拟生产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宣传售后服务的承诺并增强售后服务的敏捷性。随着现代人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购买产品时更多考虑得是它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这也是人们选择购买品牌产品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虚拟企业在推广自己的品牌产品时,可以积极制定和宣传自己的售后服务承诺。比如,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详细规定免费提供售后服务的年限和质保的零部件;保证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的时限和服务态度;签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等等事项。虚拟企业还要在实践中积极兑现这一服务承诺,绝对不能出现欺骗客户的现象。在此基础上,企业产品才能吸引更多客户的关注与兴趣,从而提高产品销量。
二是增强售后服务的个性化。不同客户群体对产品和售后服务有不同的需求,虚拟生产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对其量身定制不同的产品,以及提供不同的售后服务。如美国的戴尔计算机公司把生产电脑零部件的工作交由供应商完成,自己只负责创立品牌与市场开拓。它可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装配好电脑,五天之内送货上门,并且还为不同的客户制定了不同的售后服务计划。这种个性化的产品和售后服务使得戴尔公司获得了丰厚的市场利润。
三是增强售后服务的多样化。虚拟生产企业不应该对“售后服务”的理解过于单一化,只把它看作是提供一次优质的服务。而应该不断增强售后服务的多样化,即服务渠道的多样化、服务形式的多样化等,使优质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我国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就为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售后服务经验。这个由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无所有的小型焊接材料厂,发展到今天的全球工程机械企业 50 强。他们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售后服务系统,如及时提供技术讲解、演示、培训和售后等各项服务,还在网上提供常见问题解答等。并以“一切为了客户、一切问题都是三一”的优质售后服务理念赢得了用户的信任。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加大售后服务力度、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是虚拟生产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之一。
企业文化是指在企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倾向,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把企业内部全体成员结合在一起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道德规范。企业文化是每个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和销售活动中形成的,是现代企业实现高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个企业有无良好的文化氛围,直接影响着这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而企业经营能力的高低是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此,虚拟生产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优秀的企业文化。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一个企业正常进行生产,要有劳动者、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厂房等。在这些生产要素中,人是首要的能动因素,先进的技术、工具和流程都要依靠人去掌握。虽然虚拟生产企业把具体生产过程转移给其他合作企业,但是它的产品研发、售后服务等活动也都离不开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由此可见,人是虚拟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因此,虚拟生产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尊重每一位员工、信任每一位员工,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成为企业文化的设计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其次是积极塑造企业形象。企业形象是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整个企业给予的整体性评价和一般认定。如果企业文化是企业形象的灵魂和核心,那么,企业形象则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虽然外在因素不能直接决定企业的本质,但是可以间接的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形象就是一种竞争优势,可使企业扩大知名度、荣誉感和自信力,成为企业内部的激励因素。
其次是建立学习创新型团队组织。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彼得·圣吉教授提出,组织只有通过连续性学习,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和改造,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求得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在虚拟生产企业中广泛地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使企业的每一位员工、每一个合作伙伴都能够树立共同的美好愿望、共同学习、共同发展,在虚拟生产企业中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在学习中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不断进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以适应顺息万变的环境要求。再次是制定合理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文化得以延续和维护的重要保证。在虚拟生产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必须围绕企业目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制度创新,改进论资排辈的用人制度,使每位员工行为效果的评价均有章可循。
最后是构建创新型虚拟企业文化。相对于传统经营的企业而言,虚拟企业的经营灵活度较大且可能会时常出现更换合作伙伴的情况,这就使虚拟企业中难以形成有较强凝聚力和创新型的企业文化。这一方面与虚拟企业忽视企业文化建设有关。
如有的企业只考虑与合作伙伴仅仅是生产经营方面的合作,而认为没有必要把其纳入到统一的创新型文化建设体系中来。另一方面也与虚拟企业对于企业文化的内涵认识不足有关。因此,虚拟生产企业要想在国内外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加强创新型企业文化的构建,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知识创新的意识深入落实到每一个合作企业中,并且虚拟企业还要根据不断变化的企业内外部环境以创新性的思维方式制定出多元化的企业文化,以努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尊重知识。虚拟生产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都是以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为前提的。尽管每个虚拟生产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上,会因具体情况的差别而有不同,但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那就是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果虚拟生产企业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把重要技术泄露出去,那么别的企业很有可能会给本企业带来致命性打击。这也就意味着虚拟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无形当中被削弱,更有甚者被剥夺。比如,美国的通用汽车公司曾与韩国的大宇公司进行虚拟生产模式的合作。在合作过程中,由于通用汽车公司不小心将部分重要技术泄露给大宇公司,使得大宇公司短期内飞速发展,不但抢占了韩国市场,而且还在欧洲市场对通用汽车公司形成威胁。所以巧妙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是虚拟生产合作的前提与关键。这就要求虚拟生产企业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及时申报知识产权。虚拟生产企业能够长期生存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它本身掌握着核心的技术和有知名度的品牌。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在本国已有影响力的品牌商标被他国企业抢先注册的事情。这就要求虚拟生产企业必须对每一个新产品和新技术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优先进行注册,从源头上杜绝其他合作企业恶意侵犯行为的发生。
二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优秀的虚拟生产企业要想保护知识产权,必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对内来说,虚拟企业本身从事的都是研发、品牌维护等高技术含量的工作,所以企业必须对这些研究和开发秘密、产品设计以及产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设立保密等级不同的管理制度,同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从而保证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会因为内部员工的流动而外漏。对外部合作企业来说,要求虚拟企业在用重要技术资料到外包厂制造产品零部件时,必须做好技术__,同外包商签订保密合同,以防止自己的知识产权成果被其他企业冒用或盗用,从而使虚拟企业丧失自己的市场利润和生存空间。
三是要增强企业员工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虚拟企业的员工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他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程度直接决定了对其的保护程度,所以企业必须不断加强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这样,让员工深刻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对本企业的重要性。并且虚拟企业还必须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人员,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这样使整个企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运用正确的手段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虚拟生产企业在和外包商合作时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应该及时寻求法律保护。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世界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并完善了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律,还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庭,对优秀企业的知识产权可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因此,当虚拟生产企业的知识产权遭到侵犯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虚拟生产企业是经济全球化时代最具竞争力的经营模式,可集中优势资源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借助合作伙伴的优势,实现跨地区、跨单位的联合。我们在使用这种经营模式快速抢占市场的同时,必须认识到只有形成虚拟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外购外协件质量控制,提高售后服务品质,打造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品牌,保护知识产权等途径,强化企业对关键环节的管理与控制,提高自身竞争优势,培育并构建虚拟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它是一个长期而且复杂的过程,不仅需要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国际国内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及时调整、不断创新、不断积累,而且也需要企业管理层长期的重视和投入,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虚拟生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1] 赵春明。 虚拟企业 [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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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巴勒斯坦民族经历了从“潜在民族”→“自在民族”→“自觉民族”的过程。在思想领域,巴勒斯坦人经历了从阿拉伯民族主义到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转变。在完成了这一转变后,美国、以色列和国际社会才把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重心从阿拉伯国家转移到巴勒斯坦人身上,才使中东和平进程步入了正确轨道。
关键词:巴勒斯坦民族 阿拉伯民族主义 巴勒斯坦民族主义
巴勒斯坦民族的成长道路艰难而坎坷。在民族认同上,巴勒斯坦人经历了从阿拉伯人到巴勒斯坦人的身份转变。在思想领域,巴勒斯坦人经历了从阿拉伯民族主义到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转变。深入探讨这一转变对于正确认识巴勒斯坦民族的复兴和巴勒斯坦问题的解决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深刻理解以色列、美国以及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问题的态度和政策,对于认识现代民族的分化与整合也具有参考意义。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于民族的形成过程和发展阶段已有不少研究和论述。在论述巴勒斯坦民族发展历程之前,有必要对学术界的有关论述进行简要的梳理,以便对巴勒斯坦民族的形成、发展及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进行深入分析。
斯大林曾把民族的形成分为低、中、高三个阶段。他说:“东方各苏维埃共和国本身也不相同,其中如格鲁吉亚和阿尔明尼亚处于民族形成的高级阶段,车臣和卡巴尔达处于民族形成的低级阶段,而柯尔克孜则处于这两个极端的中间。”我国学者也提出,在民族形成以后,就其内部的凝聚来说,还有一个从雏形到定型的发展过程,“从民族的初型到定型也有一个发育过程,即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这就是民族的发育”。
在对民族过程的研究中,根据民族形成和发展的不同情况,可将其划分为“潜在民族”、“自在民族”和“自觉民族”三种状态。最早对民族发展形态做出“自在”和“自觉”划分的是费孝通先生。他在谈到中华民族的形成时讲道:“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费先生在此仅就中华民族的形成谈到了“自在”和“自觉”,但实际上这也是民族形成和存在的两种普遍状态。
在完整意义上提出民族发展状态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的王希恩博士。他在《民族形成和发展的三种状态》一文中,提出了民族形成和发展的三种状态,即“潜在民族”、“自在民族”和“自觉民族”,并对其进行了系统的论述。他认为,在民族诸要素完全凸现、构成完整的民族实体之前,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种族共同体、宗教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虽然还不是民族,却具有滋生民族因素的土壤,具有向民族转化的趋势,故可视为“潜在民族”;“自在民族”与“自觉民族”的区别在于族体能否被自身认识,即民族认同问题。由于民族是人类相互隔绝的产物,而民族认同只能发生于民族交往、形成对比之际,认同的完成也有从个别到普遍的过程,因此,一般来说来,民族认同的发生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并不同步。民族认同在“自在民族”发展阶段并不一定存在,但却是“自觉民族”发展阶段的必备特征。以民族认同为标志进入“自觉”发展阶段有两种途径:由“潜在民族”到“自在民族”,经民族认同进入“自觉”阶段的顺序型发展进程;“潜在民族”未经“自在”阶段便先行发生认同,进入“自觉”阶段的跨越型发展进程。
笔者认为,王博士的理论对于分析巴勒斯坦民族的形成和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发展有重要借鉴意义。下面笔者就以王博士的理论为依据,分析巴勒斯坦民族的成长经历,探究巴勒斯坦民族的状态和发展历程。
在阿拉法特时代之前,巴勒斯坦民族是一个“潜在民族”。它虽拥有语言、地域、宗教文化等共同特征,但不是一个“原生民族”,而是一个“次生民族”,它孕育在阿拉伯人之中。“次生民族”的形成一般有三种途经:(1)从民族分化而来;(2)由民族聚合而来;(3)由其他人们共同体转化而来。显然,巴勒斯坦民族的形成属第一种途径,它是从阿拉伯人中分化出来的。
民族意识的觉醒、民族的自我认知以及民族从“自在”状态转变为“自觉”状态是需要人为努力的。不论是杰出人物还是一般的民众所体现的民族意识,其初始形态都是自在的、分散的和局部的。这种初始形态的民族意识还不可能为全民族所认识,要想使其成为自觉的民族意识并为群体成员所接受,需要杰出人物的提升和传播。而领袖人物在这个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阿拉法特正是这样的杰出人物。他把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思想加以提升,并使其得到广泛传播;他为巴勒斯坦人赢得民族地位付出了巨大努力,使巴勒斯坦人从“潜在民族”和“自在民族”向“自觉民族”的方向发展。
众所周知,在英国委任统治期间,巴勒斯坦人在以耶路撒冷穆夫提阿明·侯赛尼为首的阿拉伯最高委员会的领导下,于1936—1939年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武装起义,反对英国委任当局的“扶犹抑阿”政策。该起义被镇压后,巴勒斯坦民族运动处于低潮。1949年第一次中东战争结束后,70多万巴勒斯坦人被迫背井离乡,流落到外约旦、叙利亚、埃及和黎巴嫩等国,沦为难民,只有1/3的人继续留在当地,且大多聚集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这种分散状况严重影响了巴勒斯坦人民的团结和斗争。此后,纳赛尔和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倡导的阿拉伯民族主义和阿拉伯统一思想风靡一时,于是,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并通过阿拉伯团结和统一来解放巴勒斯坦成为多数阿拉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心愿。巴勒斯坦人毫不否认自己的阿拉伯属性,他们把希望寄托于阿拉伯国家的整体力量,因而淡化了自己的民族特性。1967年“六五战争”之前,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在总体上处于被抑制状态,只是在1967年战争之后,巴勒斯坦人才经历了一个民族转变的过程。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意识觉醒之后,其民族主义才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第一次中东战争之后,巴勒斯坦土地被分裂成三部分:以色列除占领了联合国决议划给犹太人建国的领土外,还占领了加利利地区、约旦河西岸的部分地区和加沙地带的部分地区;埃及控制了剩下的加沙地带;剩下的大部分约旦河西岸地区由约旦接管。耶路撒冷被一分为二,东区由约旦控制,西区被以色列占领。巴勒斯坦在地理上已不再是一个整体,这也是整个巴勒斯坦问题在1949—1967年间趋于缓和的因素之一。然而,在1967年以色列打败阿拉伯联军,并占领了约旦河西岸和加沙以后,巴勒斯坦在地理上又成为一个整体,约旦河西岸、加沙和以色列境内的巴勒斯坦人又成为一个社会。
1967年战争不仅使巴勒斯坦问题再次出现,同时还为巴勒斯坦民族认同创造了一个聚合空间。这个过程是在1967年战争后的年轻一代成长时开始的,又向上影响了他们的父母。上一代人在1949—1967年成长时,约旦河西岸是在约旦统治(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于1949年10月将约旦控制的约旦河西岸并人约旦)之下,而加沙地带则由埃及管理。由于埃及、约旦与巴勒斯坦同属阿拉伯文化,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老一代巴勒斯坦人没有感到必须持久地维护他们独特的巴勒斯坦属性。事实上,很多老一代的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和加沙巴勒斯坦人在1949—1967年间均已“约旦化”或“埃及化”。自约旦赋予巴勒斯坦人公民权后(埃及未这样做),1967年战争之前的那一代巴勒斯坦人中的很多人认为,当时的约旦国王侯赛因比任何其他的巴勒斯坦人更像他们的领袖。
但是,在以色列占领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后,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出生的巴勒斯坦青年是在一种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下成长的。他们长大成人时,约旦“不在西岸”,埃及也“不在加沙地带”,以色列取代了它们。他们面临的是他们不愿与之融合的以色列文化(以西方文化与犹太文化为主的多元文化)。事实上,自从不能再获得约旦的身份后,巴勒斯坦人自然而然地又回到他们自己的“根”上来,并且比以前更加强调他们自己独特的巴勒斯坦政治和文化传统。因此,在1967年战争后,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意识大大增强,整个民族觉醒了。阿拉法特领导的巴解组织的巨大功绩就在于把巴勒斯坦人复兴的愿望变为行动,使他们有了依靠。换句话说,犹太复国主义者为犹太人做的事情,巴解组织也为巴勒斯坦人做到了。阿拉法特将这个民族从“濒临灭亡”的境地拯救出来,又促使巴勒斯坦人投入到一场为国际社会所承认的民族解放运动中去,并在世人面前把他们从需要帐篷的难民变为需要主权的民族。这次战争之后,这些处于困境中的巴勒斯坦人变为一股政治力量。#p#副标题#e#
在1967年战争中失败之后,一直在包办和垄断巴勒斯坦问题并使之成为1949—1967年间的泛阿拉伯问题的各阿拉伯国家第一次允许巴勒斯坦人掌握自己的命运。被以色列击败后,各阿拉伯国家需要一些时间来重新组织。在此期间,它们给巴勒斯坦人和巴解组织权力,使其自由地继续和以色列战斗。阿拉法特领导的巴解组织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发起了民族抵抗运动,该运动是1967年战争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政治和军事因素。虽然自以色列建国起,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就已存在,但1967年“六五战争”却给了巴勒斯坦人的抵抗运动一种前所未有的推动力。过去,巴勒斯坦人在很大程度上依靠阿拉伯国家来恢复他们的权利,而此时则依靠自己,并且明确地表明他们的身份和他们的政治斗争目标。可以说,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兴起是影响阿拉伯国家对巴勒斯坦问题态度的重要因素之一。
1967年战争后,加沙和约旦河西岸重新被以色列占领,这使巴勒斯坦人重新聚集在一起,有了共同的聚合空间,并逐渐从“潜在民族”发展为“自在民族”。可以说,民族形态的提高对于巴勒斯坦民族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当时却存在着不利于巴勒斯坦民族继续发展和产生民族认同的因素,其民族主义发展面临险恶的外部环境。
首先,犹太复国主义者和以色列政府一直企图否认巴勒斯坦民族的存在。长期以来,以色列政府和犹太复国主义的宣传使许多犹太人深信,不存在合法的巴勒斯坦国,也不承认巴勒斯坦民族合法的领土要求。他们把巴勒斯坦人看成从摩洛哥延伸到伊拉克的广大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没有特殊的文化和历史。在20世纪初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刚刚兴起时,这种古老而持久的传说起着特定的作用,它能说服犹太人振奋精神,离开长期生活的莫斯科、约翰内斯堡、纽约、墨西哥城、伦敦和蒙特利尔等地来到巴勒斯坦定居。当时最流行的说法是“没有土地的人民”回到了一个“没有人民的土地上”。以色列建国后,犹太人把被驱逐出去的巴勒斯坦人称为“阿拉伯难民”,认为这些难民应该定居在周围的阿拉伯国家。以色列人长期否认巴勒斯坦人同他们一样是一个有领土和主权要求的合法民族,因为若承认他们是一个合法的民族,以色列人就得让出一部分土地,就必须与他们共享这块土地,而不能对其置之不理。
其次,长期以来,尤其是在利库德集团统治时期,以色列把消灭巴勒斯坦民族主义作为自己的目标。在希伯来文中,“利库德”是“统一、联合”的意思。事实上,利库德集团是由许多右翼政党联合而成的。它成立于1973年9月,1977年5月在以色列第9届议会大选中首次获胜。自1977年至1992年7月,利库德集团一直是执政党。利库德集团主张兼并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声称“在地中海和约旦河之间不能有别国存在,这一地区应由以色列管辖并享有完全主权”。1977年利库德集团上台后,决心以武力消除巴勒斯坦民族主义,使巴勒斯坦问题在国际上消失。它先采取对阿拉伯邻国进行大规模报复的战略,理由是巴勒斯坦游击队以这些阿拉伯国家为基地对以色列发动袭击。但是,利库德集团报复战略的真正目的是想加剧这些阿拉伯国家与巴解组织的矛盾,迫使这些阿拉伯国家采取行动,铲除巴勒斯坦民族主义滋生的土壤和环境,以实现以色列的既定战略目标。由于阿拉法特等巴解组织的领导人不断努力,阿拉伯世界团结一致,利库德集团的这项战略未能奏效。之后,利库德政府决定自己动手来消除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然而在贝京执政时期,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这个“精灵”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充满了活力。西方学者A·D·史密斯认为,民族主义的目标是为它选择的群体(Group)赢得和维持一种“民族资格”。只要消除了巴勒斯坦民族主义,巴勒斯坦人就不能获得合法的民族资格,以色列就可以安心地占有巴勒斯坦领土。正是按照这一逻辑,以色列在1982年夏发动了第五次中东战争,侵入黎巴嫩,支持__马龙派对贝鲁特西区的巴勒斯坦难民营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巴解组织因此被迫离开贝鲁特,把总部迁往突尼斯。以色列利库德集团的野蛮行径和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强硬立场虽然未能消除巴勒斯坦民族主义,但却大大增加了巴勒斯坦人实现本民族理想的困难,使巴勒斯坦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渺茫。
首先,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阿拉伯世界,虽然阿拉伯国家一致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和以色列,但在承认巴勒斯坦民族的合法性上则存在不同观点。一些阿拉伯国家企图扮演巴勒斯坦的代言人,否认巴勒斯坦人的民族特性。在这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是叙利亚和约旦。
在二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叙利亚人并没有放弃建立“大叙利亚”的意图,巴勒斯坦被视为“大叙利亚”的一部分。黎巴嫩德鲁兹派领导人卡迈勒·琼布拉特在20世纪70年代经常与叙利亚领导人阿萨德会面,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大马士革的统治者们要巴勒斯坦人不要忘记1919年中东被分裂以前的那些岁月,当时黎巴嫩人、巴勒斯坦人、约旦人和叙利亚人同属一国公民,他们是生活在往昔叙利亚自然边界里的人民,阿萨德总统曾对阿拉法特明确地强调过这一点。当时他对阿拉法特说:‘你们在巴勒斯坦的代表性并不比我们更多。根本不存在什么巴勒斯坦人,也不存在巴勒斯坦实体,惟一存在的是叙利亚,你们是叙利亚人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勒斯坦是叙利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世纪70年代叙利亚提出的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方案“不是建立一个独立的巴勒斯坦国,而是与叙利亚或约旦相联系的半自治的实体”。约旦也曾支持巴勒斯坦人反抗以色列的斗争,但否认巴勒斯坦人的民族特性,企图扮演巴勒斯坦的代言人。
其次,二战后,随着形势的发展,阿拉伯国家对巴勒斯坦事业的热情在下降,逐渐变得漠不关心。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促成的。
1.1949年之后,阿拉伯国家确曾宣布过,解放全部巴勒斯坦是它们的一项神圣事业,它们对此承担着义务。然而经过屡次中东战争之后,阿拉伯国家明白,它们无法在战场上打败以色列。它们清楚地看到,真正的战斗对象不是以色列的二三百万犹太人,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造犹太国的某些大国。只要犹太国的存在是为某些大国在这一地区的利益服务,这些大国就要保护和支持它。阿拉伯国家领导人得出了如下结论:解放巴勒斯坦,实质上意味着要同那些凭借手中的政治、军事和经济优势控制世界的大国进行对抗。因此,只要某些大国需要以色列存在下去,解放巴勒斯坦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所以,阿拉伯国家在以色列日益增长的军事力量面前越来越失去信心。
2.阿拉伯国家对巴勒斯坦事业热情下降是1967年战争造成的结果。1967年战争之后,巴勒斯坦民族主义得到较快发展,出现了更加激进、独立的抵抗组织,而且这些组织在反抗以色列的斗争中不愿接受阿拉伯国家提出的时间表和策略。虽然阿拉伯国家仍然对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以色列对100多万巴勒斯坦人的实际控制和巴解组织作为巴勒斯坦民族的惟一合法代表,意味着在巴勒斯坦问题上,曾一度居支配地位的阿拉伯国家控制局面的能力大大下降了。巴解组织取代了原来由阿拉伯国家扮演的巴勒斯坦代言人的角色。原来由阿拉伯国家为巴勒斯坦人承担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此时已由巴解组织和以色列分担:以色列负责管理被占领土上的巴勒斯坦人,巴解组织则承担着境外巴勒斯坦难民的事务。这种趋势明显地被1982年的黎巴嫩战争所证明。在这场战争中,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是主要争斗者。这是阿拉伯国家对巴勒斯坦事业变得漠不关心和容忍以色列的原因之一。
3.在意识形态领域,随着阿拉伯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从阿拉伯民族主义到国家民族主义的演变,阿拉伯国家把自己的国家利益放在了首位,对巴勒斯坦事业的热情逐渐降温。因此,新一代的巴勒斯坦人感到,当危境来临时,自己是孤单无助的,在1982年以色列侵黎战争中尤其是这样。当时任以色列国防部长的沙龙试图在几个星期内消灭巴解组织时,阿拉伯国家安然地坐在巴以战场的背后袖手旁观,有些阿拉伯国家甚至希望沙龙得手。沙龙指挥以军对黎巴嫩的袭击使得每一个巴勒斯坦人认识到,阿拉伯国家不会再为他们冲锋陷阵。1967年战争后的形势促使更多的巴勒斯坦人产生民族认同,从阿拉伯民族主义者转变为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者。
虽然194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巴勒斯坦分治问题的181号决议,巴勒斯坦人被赋予与犹太人平等的建国权利,但由于阿拉伯国家从开始就对这个决议持否定态度,在1949年第一次中东战争结束后,国际社会逐渐漠视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权利,而把巴勒斯坦问题仅仅看成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之间的冲突。这样,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权利被忽视了。这从1967年11月联合国通过的242号决议和1973年10月通过的338号决议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来。在这两个决议中,巴勒斯坦人问题仅仅被看作“难民问题”,一点也没有提及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权利。直到1974年联大第3236号决议宣布“确认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即在不受外来干涉条件下享有民族自决权,享有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这种情况才得到改变。
此后,巴勒斯坦的民族权利虽然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关注,但阿拉法特提出的政治和解方针,并没有得到以色列的响应和国际社会实质性的支持。在20世纪80年代,约旦的侯赛因国王和其他阿拉伯联盟领导人在安曼所采取的那种把巴勒斯坦问题搁置起来的做法;华盛顿高级会议上,里根和戈尔巴乔夫对巴解组织的主张置之不理的做法;以色列领导人大谈不会再有人关心巴勒斯坦问题的做法,被很多巴勒斯坦人认为是对本民族的侮辱。不管怎样,阿拉法特和巴解组织是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象征,因此,如果阿拉伯国家和世界强国排斥他们,那就意味着所有巴勒斯坦人的愿望受到忽视。国际因素也促使更多的巴勒斯坦人转变为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者。
1987年底在巴勒斯坦爆发的“因提法达”运动,使巴勒斯坦人走上了集体认同的正常轨道,他们以一个民族的面目出现在世人的面前。这标志着巴勒斯坦民族从“自在民族”发展到“自觉民族”阶段。巴解组织调整了自己的战略,承认以色列,由此开始了巴以和平进程。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生活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巴勒斯坦人与生活在约旦、叙利亚和黎巴嫩等阿拉伯国家难民营中的巴勒斯坦人产生了不同的政治诉求。
生活在约旦、叙利亚和黎巴嫩等阿拉伯国家难民营中的巴勒斯坦人,大都来自1967年前被以色列占领的地区,如海法、雅法和加利利等地方。对他们来说,只有赶走犹太复国主义者,消灭以色列,解放巴勒斯坦全境,他们才能返回自己的家园,重新享受居家之乐。因此,这些巴勒斯坦人往往更倾向于巴勒斯坦极左分子的政治立场。#p#副标题#e#
然而,对居住在被占领土上的170万巴勒斯坦人来说,情况则不是这样的。诚然,有1/3以上的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是来自1967年以前被以色列占领的地区,他们在被占区也是难民,但他们至少仍居住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况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早在1967年以色列人到来之前就世世代代居住在约旦河西岸的城乡,只是世代居住在加沙地带的人稍微少些。他们在以色列控制下遭受非人待遇,备受歧视,对这些巴勒斯坦人来说,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摆脱以色列的占领与统治。如果以色列结束对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控制,以军士兵撤离并退回到1967年以前的地方,他们就可以充分感受到居家之乐。因此,作为一个政治集团,他们更愿意接受一项两国并存的解决方案。
1987年底在以色列所占领土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爆发了反抗以色列的运动。巴勒斯坦人称他们的暴动为“因提法达”,而没有把它称为“萨伍拉”——“起义”的标准阿拉伯词。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之所以选用“因提法达”,而不用“萨伍拉”,是因为他们和在黎巴嫩等阿拉伯国家的同胞不同。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认为,他们的主要问题不是要消灭以色列,而是要尽量去除他们自己身上的“以色列性”,把以色列的习俗、语言、产品、制度等等从他们的世界中清除出去,以保持自己的民族性。因此,“因提法达”的真正含义是:巴勒斯坦人要求确认自己的民族特性,脱离以色列体系,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
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发现自己的所有感情和想法通过“因提法达”得到了确切的表达。他们认为,如果没有在以色列占领下生活20年,不设身处地,你就很难理解“因提法达”,因为许多住在被占领土上的巴勒斯坦青年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已经融入了以色列社会,他们身上的巴勒斯坦成分越来越少。实质上,他们已经越来越不像巴勒斯坦人了,因为许多巴勒斯坦青年和以色列青年是同一时代的人,都是在以色列统治下长大的,都讲希伯来语。这使他们陷入了身份不清的困境:他们在思想上发誓忠于亚西尔·阿拉法特,而他们的身体则不得不为以色列做工。巴勒斯坦人萨里·努赛贝赫在谈到巴勒斯坦人被以色列同化时说:“我们巴勒斯坦人的身体现在已溶进以色列体系之中,而我们的头仍在外面。我们的身体已与它结合,而我们的意识却在抗拒它。”
只有通过“因提法达”,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才能真正作为一个民族出现。“因提法达”实际上标志着要把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从“约旦化”、“埃及化”和“以色列化”的巴勒斯坦人转变为真正的巴勒斯坦人。由于以色列的镇压和对巴勒斯坦人的侮辱(如把以色列境内的巴勒斯坦人看作二等公民,把被占领土上的巴勒斯坦人看作暴乱分子等),使巴勒斯坦人有了共同的痛苦经历,从而加强了他们在历史和文化方面的联系,并将他们牢牢地结合在一起。巴勒斯坦人用石块对抗全副武装的以色列士兵所表现出的团结一致的精神和勇气,给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带来了他们以前从未有过的尊严和自我认同感。同时,也使巴解组织在制订政策时,给予他们新的重视。被占领土上巴勒斯坦人开展的“因提法达”运动不仅公开表示了对以色列的承认,也使巴勒斯坦人作为一个民族得到进一步认同,其整个民族在情感上更加团结,国际形象大为改善。
长期以来,巴解组织流亡在外,主要是在巴境外的巴勒斯坦难民中开展活动,支持它的基本群众都是那些来自黎巴嫩、约旦和叙利亚等阿拉伯国家难民营中的巴勒斯坦人。这些人构成它开展游击战的兵源,不仅是巴解组织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且养育了巴解组织。所以,巴解组织的政治纲领充分反映了这些难民的愿望,代表着难民们的利益。
“因提法达”爆发后,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通过暴动把他们的意愿完全表达出来。他们明确告诉阿拉法特,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讲话,必须公开承认以色列这个犹太国家。他们强调自己才是巴勒斯坦政治生活中最强有力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巴境外的难民。对阿拉法特来说,如果不按照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的要求确定政治方向,他就有失去其领袖地位和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象征的危险,同时在被占领土上的巴勒斯坦人中还有可能产生确具权威的新领袖人物。“因提法达”促使阿拉法特和巴解组织抛弃了解放整个巴勒斯坦的政治主张,公开承认以色列,走上和谈道路。
在“因提法达”爆发一年之后,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在阿尔及尔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国。更为重要的是,巴解组织宣布接受1947年联合国的边界划分方案和联合国第242号(1967年)、338号(1973年)决议。此后,阿拉法特写信给以色列拉宾,“宣布巴解组织接受以色列在和平与安全条件下的生存权,放弃恐怖主义,对巴勒斯坦人的事务负起全部责任”。巴、以之间开始了接触和秘密谈判,开始了巴以和平进程。1993年8月以色列与巴解组织达成了相互承认以及巴勒斯坦在加沙和杰里科先行自治的和平协议。同年9月13日,双方在华盛顿白宫南草坪举行了正式签字仪式。此后根据协议,巴勒斯坦人选出了自己的自治政府,在加沙和杰里科实行民族自治,同时继续与以色列谈判,争取更多的民族权利。
但巴勒斯坦人争取民族权利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巴以和平进程充满了曲折和坎坷,因为和平谈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国和以色列的态度,尤其是以色列的政策。与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的态度一样,以色列内部在对恢复巴勒斯坦人合法权益、归还巴勒斯坦领土等问题上历来存在分歧。
1993年巴、以签署和平协议后,巴以和平进程进入快车道。但以色列工党的和谈政策遭到以色列右翼集团的强烈反对,1995年11月拉宾被犹太右翼极端分子所刺。继拉宾之后上台的内塔尼亚胡政府拒不履行《奥斯陆协议》。直到1997年1月17日,巴、以双方才在埃雷兹检查站签署了《希伯伦协议》。在领土问题上,以色列同意撤出希伯伦市80%的土地,希伯伦市被划分为巴勒斯坦控制区和以色列控制区;同时以色列承诺要在1998年内完成从约旦河西岸其他地区撤出的计划。《希伯伦协议》与原来达成的协议相比显然有所倒退,如原来协议规定以色列军队至迟在1997年9月完成在约旦河西岸其他地区的“进一步重新部署”等。《希伯伦协议》刚刚签署不久,1997年3月以色列决定在东耶路撒冷修建犹太定居点,并赶走巴勒斯坦设在东耶路撒冷的4个办事处,使巴以和平进程难以向前推进。
1998年6月21日,以色列内阁批准了耶路撒冷的扩建计划,此举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遭到阿拉伯国家的强烈谴责。10月15日,美国总统克林顿邀请阿拉法特和内塔尼亚胡在美国马里兰州的怀伊河种植园举行谈判。10月23日双方经过谈判最终签署《怀伊河备忘录》(也称《怀伊河协议》)。该协议规定,以色列从约旦河西岸13.1%的土地上撤军;巴方制订打击恐怖活动、保护以色列安全的措施,取消巴勒斯坦宪章中的灭以、反以条款。该协议由美国中央情报局监督执行。协议虽已签署,但要付诸实施还面临巨大困难。直到1999年9月5日,巴、以才在美国的促使下签署了执行《怀伊河协议》的《沙姆沙伊赫备忘录》,从而使《怀伊河协议》重返轨道。1999年9月13日,以色列完成了第一阶段从约旦河西岸的撤军工作,巴勒斯坦最终地位的谈判也在同一天于以色列与加沙交界的埃雷兹检查站象征性启动。2000年3月16日,以色列内阁批准了《沙姆沙伊赫备忘录》,并从规定的土地上撤军。7月11日至25日,在克林顿总统的主持下,以、巴、美三方在美国马里兰州的戴维营举行会谈,就巴、以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由于在耶路撒冷和难民等问题上双方分歧严重,戴维营谈判无果而终。
2000年9月28日,以色列右翼利库德集团领导人沙龙在1000名以色列警察的陪同下强行访问圣殿山。巴勒斯坦人认为这是故意挑衅的行为,被称为“阿克萨起义”的新一轮暴力冲突爆发了。此后沙龙上台执政,双方冲突不断。美国、约旦、沙特、以色列都提出过停火计划与和平方案,但都由于双方分歧严重,没有结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2003年4月30日由联合国公布的“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以下简称“路线图”)。其主要内容是:第一,在5月底前,巴、以实现停火;以色列军队撤出巴勒斯坦自治区,撤出2001年以后建立的犹太定居点;要求巴方进行政府改革、司法改革,建立民主政府;要打击恐怖主义,保证以色列的安全。第二,从2003年5月到年底,建立巴勒斯坦国,确定以、巴临时边界线。第三,从2003年到2005年完成巴勒斯坦最终地位的谈判。“路线图”出台后,以色列强烈反对,沙龙提出要对“路线图”做100处修改。经过美国国务卿鲍威尔的再三斡旋,以、巴双方勉强接受。但由于双方分歧严重,谈判止步不前。2004年11月11日,阿拉法特去世。2005年1月9日,阿巴斯当选为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以、巴双方的对峙局面有所缓解。但此后发生的一系列不利于和平的爆炸事件,又使局势陷入循环报复的怪圈。2005年8月23日,沙龙命令以色列犹太人从加沙21个犹太定居点全部撤离。这虽是以色列的单边行动,但却受到国际舆论的好评。但这时在巴、以内部都出现激烈的政治变动。2005年11月沙龙退出利库德集团,另组新党,开始叫“国家责任党”,后改称“前进党”,使以色列政坛出现了新变化。2006年1月沙龙因脑中风病倒在医院,由代奥尔默特领导的前进党在2006年3月29日举行的大选中以微弱的优势获胜。这预示着未来的以色列政府将是一个联合政府。2006年1月25日在巴勒斯坦自治区举行的立法委员会选举中,激进的“哈马斯”在大选中意外获胜。同年2月21日,阿巴斯任命哈尼亚为巴自治政府。这种情况使巴、以和平又增添了新的变数。总之,巴、以双方内部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将对巴以和平进程带来直接影响,而巴以和平进程将是双方政治势力互动的结果。由此看来,巴勒斯坦人争取民族权利的斗争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综上所述,首先我们可以看出,巴勒斯坦民族经历了从“潜在民族”到“自在民族”再到“自觉民族”的顺序型发展过程。在思想领域,巴勒斯坦人经历了从阿拉伯民族主义到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转变。在完成了这一转变之后,我们对美国和以色列把谈判对象从某一个阿拉伯国家转到巴解组织和巴勒斯坦人身上就容易理解了。其次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民族支撑着民族主义,无根的民族主义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民族主义的发展对于民族的发育和成熟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民族认同的过程中,领袖人物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笔者认为,民族主义运动的基点应放在民族自主、自立和自强上;只有民族觉醒和民族自身状态完善,才能赢得本民族的尊严和国际社会的承认。
(赵克仁,教授,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石家庄,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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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主义在政治方面是个永恒的话题,那写好一篇民主主义的论文必然显得个人出色的能力,那么如何写好呢?下面请看下小编为您准备的一些优秀的民主主义论文范文。
“民族主义”,即指以自我民族的利益为基础而进行的思想或运动。美国学者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思想状态。”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
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初期和现在,我们在理论研究中视角总是转向国外,引进了许多国外的法律研究成果。实践中,立法者根据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将国外的法律制度大量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此这样做,就是希望中国的法治发展程度能赶上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然而,引进一项制度并不是像引进一项先进的技术能立即见效,西方法治发展历经几百年的历史,能取得今日的成功,也是他们长期实践摸索的结果。因此,西方的法律制度移植到中国后,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也不难理解。
所以,有学者就提出,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笔者认为,这样的观点是中肯并符合中国实际的。就如在西方国家,人民是热于诉讼,而在中国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厌于诉讼(虽然每年的统计数据都表明诉讼量在增加,但是中国的百姓不到迫不得已不会诉讼,从每年调解结案可从侧面说明这一问题)。这样的传统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民族的习惯出发来设计具体的法律制度。所以,笔者认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资源一只眼要瞄向西域,另一只眼更要看到自己手中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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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违宪审查制度在我国虽然已初步建立,但是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宪法法院是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最佳选择。应当设立宪法法院,并明确其职责范围和审查程序、审查效力等制度。
关键词:违宪审查宪法法院制度构建
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这一制度对于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秩序,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权具有重要价值。
总体评价,已经初步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但是形同虚设。根据宪法和立法法,我国全国人大及其会是违宪审查主体。立法法第八十九条至九十二条规定了法规备案程序、违宪审查启动程序和审议程序。可见我国已经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然而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缺陷和漏洞。
第二,实效性差。从宪法确立违宪审查制度至今,全国人大及其会从没有履行过该职责。是否我国根本不存在违宪行为,当然不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关键的原因在于:一是主观上全国人大及其会对于违宪审查持审慎态度,由于无先例可循,一旦启动该程序,则对我国宪政建设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很难估量,因而要慎之又慎;二是客观上我国全国人大及其会实行会议制度,而且承担大量立法任务和国家大事的决策工作,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违宪审查工作。
第二,审查程序设计粗陋,缺乏可操作性。《立法法》在第九十条和九十一条规定了违宪审查的提起程序和审议程序。然而该程序设计简单,实践中无法操作。如审查过程没有立案程序,公民的“建议”提交给全国人大会,也就没有下文了,无从查询它们是否已经受理了这个案件。而且整个审查过程也是不公开的,没有双方辩论,没有听证,审查的结论也是不公开的,缺乏透明度。
第三,审查内容不完整。根据宪法和立法法,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很明显,以上规定疏漏了对基本法律的审查;疏漏了对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违宪行为的审查;疏漏了对执政党违宪行为的审查。
第四,没有违宪制裁措施。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应当追究,但要怎么样追究,相应规定中却没有明确的表述。没有制裁措施,对违宪责任人没有威慑作用,就不能有效防止违宪行为的发生。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第一,是要符合我国的政治体制,尤其是要解决好违宪审查机构与全国人大的相容性问题,不能动摇全国人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和权威。第二,社会对改革力度的可接受程度,即要符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让人们从心理上到行为上都能接受。第三,注重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第四,司法中立原则。
从上文分析,立法机关自我审查,不仅有违自然公正原则,而且在我国也缺乏实效性,因而应当摒弃。
普通法院审查模式起源于美国,这一模式对于维护美国宪法权威,实施宪政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这一模式在中国行不通。
首先,这一模式是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而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在地位上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由处于从属地位的法院审查人大的立法,不合逻辑。显然这种审查体制不能解决审查机构与人大的相容性问题。
其次,普通法院审查模式违背司法中立原则。违宪审查权的行使过程不仅是规范判断过程,有时也是一种政治判断过程,违宪审查权由司法机关行使有违司法中立、司法不干涉政治原则,因而并非最优。
宪法委员会模式源于法国。我国很多学者倾向于在我国设立宪法委员会,专司违宪审查任务。原因在于,这一模式符合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高度相容性。然而,这一模式可以借鉴,而不是最佳选择。因为它自身存在缺陷:首先,宪法委员会只是实行预防式事先审查,而没有事后审查,只有抽象审查,没有具体审查;其次,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欠缺独立性,其政治性强于司法性,司法独立难以实现;最后,宪法委员会采取了一审终审制,容易使判决缺乏科学性,更容易受到法官的政治倾向等因素的影响。
宪法法院模式起源于奥地利,以德国为代表。德国的宪法法院是一个兼具司法性和政治性的双重属性的机关,司法性更为明显。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违宪审查权是宪法法院专属享有的。对合宪性问题的审查权力都集中于宪法法院。第二,宪法法院的审查范围广。联邦宪法法院不仅受理法律审查案件与职权争议案件、公民的宪法控诉案件,还审理由联邦法院赋予它的其他案件。第三,从宪法法院的审查方式上看,德国宪法法院兼采抽象审查与具体审查两种方式。第四,违宪审查程序的启动不必然以诉讼为要件。第五,从审查结果的效力上看,具有对世效力。为何说宪法法院模式是我国的最佳选择呢?
首先,设立违宪审查机关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于被监督对象,否则就无法保障其公正性。其次,违宪审查机关还要具有司法性,即该机关的裁决具有司法强制力,否则就成了一纸空文。而宪法法院就具有以上两个特征。
其次,设立宪法法院进行违宪审查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架构和全国人大的最高法律地位是完全相容的。宪法法院由全国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另外,宪法法院的违宪审查对全国人大的最高法律地位非但没有危害,反而是强化和落实全国人大最高法律地位的有效手段。全国人大的权威和最高法律地位来源于宪法的授权和宪法的制度设计,只有通过违宪审查,才能落实宪法制度,才能维护全国人大的最高性。
再次,我国设立宪法法院,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民间提到起诉,第一观念就是到法院“打官司”,而绝大多数人不会想到去找什么委员会。也就是说宪法法院符合我国人民的法律行为习惯。
最后,宪法法院的审查内容具有全面性,审查方式具有多样性。完全能够承担我国的违宪审查任务,弥补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不足。
宪法法院由十八位大法官和若干助理法官、书记员组成。其中大法官在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中遴选,由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任期无限制。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任期无限制,并不等同于美国的法官终身制。因为如果实行法官终身制,可能因为法官的政治倾向,造成对我国宪政的破坏;如果规定法官任期制,可能因为频繁更换法官造成对我国法治建设连续性的破坏。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法官任期多久,必须保证他们的职务保障权,即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在法官任期内不得更换或者罢免。
宪法法院分为两庭,都由九人组成。一为备案审查庭,或者称作事先审查庭,负责对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事先审查;一为事后审查庭,或者称为宪法诉讼庭,负责对生效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事后审查,并受理宪法诉讼。
宪法法院只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与全国人大会平行。
首先,立法的合宪性当然是其审查对象。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都属于这一范畴内。另外,行政规章,行政决定、命令(红头文件)也应属于违宪审查的对象。
其次,执政党行为的合宪性理应是其审查对象。因为执政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巨大的作用。我国宪法也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如果执政党滥用权力而不受监督,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大伤害。比如,““””、党章中直接写明“接班人”,这些都是严重的违宪事件。
再次,宪法诉讼是我国的必然选择。宪法诉讼,是指公民认为宪法赋予其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机构及其公职人员侵害时,该公民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最终救济,法院依据宪法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制度。当然公民提起宪法诉讼的前提,必须已经穷尽了其他法律救济手段方可为之。如屡受程维高打击报复的郭光允,在穷尽其他法律救济手段后,完全可以提起宪法诉讼。
第一,宪法法院既可以对立法进行事先审查,即备案审查,也可以进行事后审查。但是事后审查必须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
第二,宪法法院既可以对立法进行抽象审查,也可以进行附带式具体审查。但是附带式审查,只审查争议法律的合宪性,对于案件的具体问题裁决交由原审法院裁决。
对于备案审查,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即可。对于抽象审查,提起主体可以援用立法法的规定,即主要国家机关可以提出,但是公民应当排除在外。因为普通公民可以通过附带审查的方式解决争议。对于抽象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必要时可以听证。对于附带式审查,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例外。但无论是哪一种审理,都必须完善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起诉和受理程序、审前程序、审理程序、裁决程序、裁决执行程序等。
对于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实行一审终审制,裁决作出即生效,不得上诉。对于基本法律的审查,实行二审制。即宪法法院对于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只有初步审查权,最终的合宪审查权归属于全国人大本身。
对于违宪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宣布其无效,不是一种制裁,对于立法部门也无从制裁。关键是对于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要进行制裁。而制裁更应该体现其政治性,比如责令辞职、弹劾、罢免等。因为没有制裁,就不能体现宪法的权威。
通过评述我国违宪审查现状,考察其他国家违宪审查制度,认为只有宪法法院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建立宪法法院,并构建相应的审查制度,审查程序,才能把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落到实处,推进我国的宪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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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明确教学体系建设对实现专业特色和专业培养目标支撑的基础上,立足产学研合作,通过明确课程体系拓扑,深化课程内涵,围绕专业特色建设目标,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取向。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重点探索提高创新创业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促进电子商务专业建设。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专业建设;专业特色;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应用型人才培养
电子商务是经济学、信息技术、管理科学等学科共同演化、渗透、融合而成的一门综合性交叉学科,具有跨学科高度综合的特性。作为一门成长中的新兴学科,电子商务不断吸纳现代技术成果和全新的商务理念与实践内容,发展十分迅速。
电子商务从信息技术和商务实践中发展而来,许多课程都包含大量的实践内容。实践性是电子商务学科的核心,决定着综合性和发展性。同时,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存在众多渠道,通过大学生学科竞赛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也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相应的巩固和应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鼓励学生创新、勇于实践,提高实践能力。因此,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探索、创新教学方法,通过实践教学加强与相关学科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与融合。
电子商务专业是多学科交叉专业,实践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明确课程体系及课程内涵建设对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和实现专业特色的基础上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特点,围绕专业特色建设目标,重点探索提高创新创业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将“实践体系对课程体系的支撑,对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视为专业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充分与实际及前沿相结合,深化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引导学生创新创业,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就业竞争力,实现“以技术为主的办学模式,侧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的专业建设与发展取向,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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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代替苏联登上了历史舞台。西化改革失败后,俄罗斯国力和国际地位日趋衰弱,以追求国家利益为核心的民族主义迅速兴起,并成为俄罗斯国内影响深远的政治思潮。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俄罗斯民族主义有其深刻的根源。
【关键词】苏联;俄罗斯;民族主义
1991年12月25日,前苏联召开了最后一次最高苏维埃共和国会议,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苏联在法律上停止存在的决议。俄罗斯联邦代替苏维埃联邦登上了历史舞台。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进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转轨过程中,俄罗斯民族主义迅速兴起。它的兴起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当代俄罗斯民族主义是俄罗斯社会转型时期所形成的一种特定的政治、文化思想,但是它的产生不是孤立、偶然的现象,它是在俄罗斯联邦建立的过程中各种社会思潮发展的必然结果。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兴起填补了苏联解体后意识形态的真空。从历史上看,俄罗斯的每一次社会变革都会伴随着激烈的思想冲突和碰撞,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社会的转型亦是如此。新俄罗斯联邦成立后,亲西方的俄罗斯政治家盖达尔,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推行大规模的自由化改革,但是西化改革并没有为俄罗斯带来复兴,相反却使自己的经济形势严重恶化,国际声誉一落千丈,对国际重大事务影响力下降。俄罗斯社会思想领域出现了自由主义思潮、新欧亚主义思潮、左翼社会主义思潮、新斯拉夫主义思潮等思潮。这反映了俄罗斯社会对于仓促而行的改革没有做好心理和思想的准备,俄罗斯社会出现了思想认同危机。此时,处在经济低迷和心理失落双重困惑中的俄罗斯人只能转向本民族的历史和传统,希望借助民族主义的信念和力量进行政治动员和文化整合,使俄罗斯早日走向富强之路。
“在俄罗斯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够比民族自豪感更重要。”俄罗斯民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民族优越感和自豪感。帝国时代的俄罗斯民族深信“帝国”的扩张就是俄罗斯救世使命的体现;苏维埃时代,尽管俄罗斯民族走上了一条和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道路,但仍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他们用自己的成就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特殊使命。俄罗斯民族对于自己的特殊使命一直深信不疑,其意识中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优越感始终没有改变过。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替代前苏联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登上了国际舞台,但其综合实力已大不如以前。国家从一个超级大国变成了世界二三流国家,国际地位一落千丈,经济面临崩溃,历史和现实的巨大落差给民众心理带来了沉重打击,民族主义此时的兴起有利于填补国内意识形态真空,满足民众恢复传统寻求辉煌的心理需求。
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兴起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国家和社会现实的产物。苏联解体后,虽然俄罗斯登上了国际舞台,但是国内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独立后,叶利钦领导下的俄罗斯政局不稳,政府更迭频繁;西化改革的失败,使俄罗斯的经济更加衰退,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人口危机带来的如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等社会问题;苏联的解体激发并鼓舞了俄罗斯国内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情绪,它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要求获取更多的主权,甚至有部分少数民族提出脱离联邦,自建主权国家的要求,民族分离主义倾向严重,俄罗斯联邦面临着进一步解体的威胁等等。在此种情况下,俄罗斯民众产生了一种回到过去、缅怀过往的情绪,对于因社会转型而处于痛苦和绝望之中的俄罗斯民众来说,俄罗斯民族主义起到慰藉民心的作用。另外,民族主义统一全体民众的意识,凝聚国民力量,维护国家利益的作用也迎合了统治者的需要,具有很大的市场。
苏联解体后西方国家不仅对俄罗斯进行打击、遏制和孤立,同时为其国内的反政府力量提供政治和经济援助。20世纪90年代,叶利钦政府实行全盘西化政策,俄罗斯的国际地位不断下降,在国际事务中完全丧失了二战后苏联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与其他大国的交往中,俄罗斯处处被动,不断让步。美国轻蔑地称其为第三世界国家,明确表示要遏制俄罗斯的帝国冲动。尽管俄罗斯一再表明自己的欧洲立场,但西方国家并没有因为俄罗斯有融入西方的愿望而对其“刮目相看”,真正平等地对待俄罗斯,北约东扩、科索沃战争等事件中西方国家都采取了遏制俄罗斯的措施。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以赛亚·柏林讲过,“当一个民族感到持续的压力且民族自尊心受到伤害时,必然表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强力压制迟早会有反弹,压制不住的反弹,人们受够了强势国家高傲阶级的欺凌,迟早会发出民族主义之问:我们为什么要听从他们?他们凭什么?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为什么不?”西方国家的打压激起了对西方的愤怒,加强了俄罗斯民族的认同,刺激了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兴起,使其成为维护民族利益的一面旗帜。
俄罗斯民族主义是1991年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国内影响深远的一种思潮,它主要指苏联解体后,在俄罗斯社会转型过程中,围绕对俄罗斯民族国家的忠诚所形成的政治思潮。它的影响涉及到俄罗斯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外交等领域,客观上起到了凝聚整个民族,整合社会力量的功用,发挥了团结俄罗斯社会阶层,防止分离主义倾向进一步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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